索引号 | 370406/2022-09344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发文机关 | 区审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审委发〔20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山亭区委审计委员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审委发〔2021〕2号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各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亭区委审计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被审计单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表现。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明确审计整改责任
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审计整改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规范管理。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及时部署、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管,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承担主管事项整改的督促指导责任,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沟通协调,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与之适应的制度规定。
三、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整改计划、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并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清单。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时,一并提供必要的审计整改佐证材料。
四、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
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后,要列出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在检查审计整改工作时,要对比“两个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对没有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作出说明,制定进一步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对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动,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审计结果文书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法继续执行或规定期限内无法执行到位的,由被审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不再执行或延期执行。审计机关每年适时开展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完成情况,进一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审计成果,确保实现审计预期目的。
五、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部、财政、税务、发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整改事项,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审计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审计机关应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审计机关。巡察应将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每年向审计委员会作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问题严重、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六、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纠偏的作用。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优化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发挥审计工作的预警作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不按规定配合审计整改的,视情况可由审计机关提请本级党委、政府、审计委员会或者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约谈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等有管辖权限的党组织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严肃问责和责任追究,有关问责和责任追究结果应及时反馈审计机关。
文件文字版:
山审委发〔2021〕2号 山亭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山审委发〔2021〕2号中共山亭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