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36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发文机关 | 区应急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应急发〔202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山亭区应急管理系统“八五”
普法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山应急发〔2022〕8号
各镇(街)应急办、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山亭区委山亭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山发〔2022〕2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山亭区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山亭区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规划(2021—2025年)
2021-202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我区全面实施“工业强区、产业兴区”战略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知识,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提高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山亭区委山亭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持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普法资源,创新普法形式,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推动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安全观念显著提升,促进全区依法治安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形成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协调统筹推进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熟练掌握使用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全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社会应急管理普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诸方面,始终保持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引领,坚持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抓住重要时段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积极服务和保障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4.坚持普法与服务并重。把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全过程,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相结合,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使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成为群众受教育的过程,促使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企业和群众。
5.坚持守正创新深度融合。坚持创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形式,健全社会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6.坚持精准施策务求实效。根据应急管理部门实际和工作特点,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和特殊时段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近群众。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和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力度宣传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普法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积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不断探索全区应急管理依法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将学习宣传宪法列入每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创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以及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运用主题宣传、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新媒体渠道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促使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带头学习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坚持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系统深入全面地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法律素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面向应急管理系统及有关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通过专题培训、广泛宣传、重点宣讲、深化交流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氛围,使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专门课程,着力推动各级应急部门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五)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立法、执法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六)突出做好服务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继续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我区“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强区战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风险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信访、消防、交通安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力宣传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民族宗教、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乡村振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强本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山体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等“一山一水一树一城一绿道”枣庄地方特色法规规章体系的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活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创造条件。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新入职人员学法用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等要求,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和新入职人员法制培训,以新颁布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执法实践中的疑难热点问题为重点,从新法规培训宣贯、行政执法及案卷制作、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选取专题,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系统人员培训。
(三)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落实企业内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立足企业实际,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目标,统筹计划安排覆盖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一)打造应急普法品牌。各级应急部门建立一支稳定的应急管理法制宣讲员队伍,通过拓宽入口配强队伍、技能培训提升能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扩充基层骨干宣讲成员,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三大领域,持续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法律十进”活动。以典型执法案例为素材制作“以案释法”视频,结合执法和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不断拓展普法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注重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周”和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专栏等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并精心策划“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活动,采用举办安全文艺基层巡演、安全生产宣传大篷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观众在享受艺术的同时,能够收获应急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三)推进“互联网+应急管理”建设。用好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依托市、区(市)政务外网,推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普法网络建设,形成市、区(市)、镇(街)三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网络体系,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执法活动的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借力造势,利用舆论不断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推动实现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共建共享,持续扩大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社会影响,提升普法的吸引力和精准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区应急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镇(街)应急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八五”普法工作,明确职责,把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确保“八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
(二)健全制度,压实责任。注重与政府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等结合,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开展普法效果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市)、镇(街)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继续完善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布局。
(三)夯实基础,加强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保障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并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做好绩效评价。要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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