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37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发文机关 | 区应急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应急发〔2022〕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区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应急发〔2022〕26号
各镇(街)应急办,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鲁〔2022〕83号)、《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枣应急发〔2022〕52号)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区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山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区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防范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经研究,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在全区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织密织牢地方政府和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落实,压紧压实矿山主体责任
1.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守卫战”取得实效。各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将安全“守卫战”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相互结合,统筹推进,要按照各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部署要求等,逐一细化落实,确保安全“守卫战”取得实效。
2.强化落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部署,对照《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枣应急发〔2022〕28号)具体要求,立即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全面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全领域、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各非煤矿山上级公司要对下属矿山派驻工作组或督导组,既督查督战,又要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大检查落实落细落地。
3.全面排查,切实防范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隐患。各矿山企业对照新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逐项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抓紧治理整改,全面消除重大隐患;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签字备查。地下矿山要高度重视提升运输、爆破作业、动火作业等重要环节,深入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露天采场现状高度100米及以上的要按要求完成边坡稳定性分析,现状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要进行在线监测,承受水压的边坡要进行水压监测。尾矿库要全面整治防排洪系统、坝体、库区及周边、回采作业等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格坝体稳定性分析。
4.严盯死守,全力做好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要严密防范“秋汛”风险,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井田范围内重点部位24小时巡查,加强地面防洪设施、尾矿库坝体、井下排水系统的检修维护,加强露天矿山边坡监测巡查,坚决杜绝透水、淹井、溃坝、滑坡等事故发生。要优化完善灾害天气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真正建立直达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叫应”机制,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在遇到极端天气、透水征兆时,必须提前果断停产撤人。
(二)严格执法,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1.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区(市)应急局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拿出实招硬招,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倒逼矿山企业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地矿山实际、灾害特点以及隐蔽致灾因素等,深入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及时更新“一地一册”风险台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明确重点检查矿山,针对地下矿山开展一次检查执法。要认真执行包保、盯守、巡查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盯紧生产现场、重要环节和“关键人”,真正发挥包保、盯守、巡查的作用和效果。
2.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镇(街)应急办要深入开展大检查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对“不放心”矿山逐矿“过筛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依法责令停产整改。要通过“开小灶”“体检会诊”“重点督导”等方式,督促重点地区深挖彻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狠抓落实整改。
3.汲取教训,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深刻汲取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矿业公司“7 • 23”重大边坡坍塌事故教训,督促露天矿山企业全面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镇(街)应急办要按照《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枣应急函〔2022〕25号)要求,对辖区露天矿山采场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开采、台阶超高平台过窄、边坡角超设计、边坡稳定评价及检测不符合要求、防坍塌及防排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4.立足“根本”,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治理攻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尾矿库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市汛期尾矿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枣安办函〔2022〕19号)要求,摸清辖区内尾矿库底数,重点对本地所有独立选厂配套的“低品位矿储存场”“临时堆场”等逐一摸排,逐一建立尾矿库档案,确保不漏一座。要精准施策,组织专家对安全保障水平不高的尾矿库开展技术会诊,提出“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加强检查执法,督促刘岭铁矿尾矿库严格按设计回采,加快推进销号工作,确保尾矿库只减不增。
5.部门协同,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盗采资源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教训,发挥好安委办平台综合协调作用,压实镇街政府领导责任,建立镇街、村居三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安排专人巡查已关闭和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对发现的废弃矿井坑口及时封堵填实。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超层越界、边建设边生产、以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各镇(街)应急办、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守卫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检查重点和保障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推进阶段(9月10日至二十大闭幕)。各矿山企业要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全面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上级公司要派驻工作组进行检查指导,务求实效。各镇(街)应急办要采取过硬的措施和手段,扎实推进安全“守卫战”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区局将进行督导抽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二十大闭幕后15日内)。各镇(街)应急办、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巩固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镇(街)应急办、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各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坚决防范非煤矿山“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发生。
(二)压实安全责任。各镇(街)应急办、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紧压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宣传“守卫战”活动,使矿山职工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守卫战”结束15日内,各镇(街)应急办和矿山企业要全面总结安全“守卫战”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区局基础股。
请各镇(街)应急办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上级公司、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文件文字版:
山应急发〔2022〕26号关于印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区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