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987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农字〔2020〕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山农字〔2020〕12号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属各股室、各镇街农机站: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0〕1号)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变型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变型拖拉机保有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4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深化变型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立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1、《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4、《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分组表》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
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农机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0〕1号)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变型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变型拖拉机保有实际情况, 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 识,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2020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意见》要求,以新修订的《拖 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 2018年第1号) 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 2018年第2号)宣贯为抓手,坚持统一部署、部门协作、严管严控,持续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机驾驶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严防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排查整治内容
深入巩固前期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全面完成我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任务,重点对全区存量变型拖拉机和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深挖细查,确保本区内应清尽清。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脱检未检、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行为,全力消除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准备阶段(4-5月份)。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重点围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鲁农机监〔2020〕1号)精神,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农机安全法治意识。二是强化信息管理。认真做好本辖区在外省、市挂牌登记变型拖拉机的排查、核实工作,构建起变型拖拉机登记信息、检验信息、注销报废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互通的联合监管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6-9月份)。一是严格农机牌证管理。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控,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严格依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办理拖拉机牌证业务,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二是扎实做好梳理排查。对照前期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和档案,进村入户逐台梳理核实变型拖拉机状态。对尚未清理的变型拖拉机,采取集中清理与分别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收缴牌证,处置车辆;对只签订灭失证明尚未收回牌证的车辆,再核实、再确认,做到去向清、状态明,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核实确认过程中发现的车辆,即时收缴牌证,处置车辆。三是加大联合执法频度力度。主动联系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托交警执法站、超限检测站、交通卡口,利用道路监控、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严查辖区内特别是省道以下道路上继续使用的变型拖拉机。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动长效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及时协查确认,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加快报废进度。要充分利用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对于变型拖拉机,不论使用年限,一律优先报废,优先补贴,并优先按规定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三)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份)。认真总结分析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提炼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进一步健全变型拖拉机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农机管理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内部资源,抽调专人,组成专班负责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要统筹协调公安交管、交通、安监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压实相关科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亲自组织、亲自推进,深入村居、深入家庭,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变型拖拉机危害,在主要场所、关键路段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内容。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着力营造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按照市局要求,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按时规范报送相关材料。每季度上报排查台账、问题清单、处置台账、联合执法台账、照片、总结报告。请各镇(街道)农机站将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阶段排查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2
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邢 跃 区农业农村局 局长
副组长:耿光连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聂景传 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吴敬斌 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成 员:马洪伟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正科级干部
苗永义 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大队队长
郭开彬 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巩运海 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大队队员
厉 峰 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大队队员
祁广兴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
贾广华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农机推广培训 股股长
褚福田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农机质量投诉股股长
杨德兵 山城办农机站 站长
于芳迎 西集镇农机站 站长
满 瑞 桑村镇农机站 站长
李贵山 城头镇农机站 站长
王金礼 徐庄镇农机站 站长
赵作鹏 北庄镇农机站 站长
尹旭俊 凫城镇农机站 站长
连士华 水泉镇农机站 站长
孙贵林 冯卯镇农机站 站长
绪具华 店子镇农机站 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祁广兴 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11416
附件3
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发证机关 |
号牌号码 |
登记车主 |
品牌型号 |
住址 |
车辆状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附件4:
山亭区深化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分组表
督导单位/成员 |
督导组长 |
督导成员 |
督导镇街 |
第一组 |
马洪伟 |
厉峰 贾广华 褚福田 |
店子镇、冯卯镇、城头镇、桑村镇、水泉镇 |
第二组 |
苗永义 |
巩运海 郭开彬 祁广兴 |
山城办、徐庄镇、凫城镇、北庄镇、西集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