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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6/2022-1198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17-03-10 发布日期 2017-03-10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山农字〔2017〕12号 有效性 有效

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山农字[2017]12号


为全面贯彻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我区的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形成一个浓厚的农资打假社会氛围,对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强大震慑力,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证不出现大的农资质量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保障,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的数量、质量和效益。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保障,是依法履行职责的紧迫任务。2017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时节,围绕农资经营聚集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集中治理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

二要突出案件查办。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不查到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对于大案要案,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查办一批大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三要完善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农资信息化监管水平。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四要强化社会共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农资打假举报奖励机制。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突出重点监管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农时季节,突出大要案查处。全力推动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常抓不懈,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及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未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销售高毒农药、销售未备案的农药,农药标签不规范等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检查对象

检查的重点为农资销售户、从事农资批发业务的经营户、种子公司、肥料生产厂家,在以往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业户和镇街作重点检查。打击流入山亭区销售农资的流动商贩。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严格许可条件,严格入门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农资经营门市普遍检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管理,严厉查处假借科技下乡的名义走村串乡变相销售农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进行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

(四)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备案登记

合理设置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未被定点的一律不得销售高毒农药。实行专柜专人管理,实名制销售,取消冯卯、店子、水泉、徐庄四个镇高毒农药的销售。对在山亭区境内销售使用的农药,由农药经销商持申请农药相关证明及样品到山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审核,通过备案后,方可销售。否则,将予以处罚。

(五)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执法大队要重视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要建立案件线索月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请区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经费投入,对一批重点案件采取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督办。

(六)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农技宝”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推介发布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3月15日,组织学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农资大假电视会议的要求,制定山亭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农资打假阶段。开展三阶段集中行动,分别为春、夏、秋季农资打假。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3月份组织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6-8月,开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

9—12月,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春季农资打假以种子、农药、化肥为重点,夏季百日行动以农药为重点,秋冬季以小麦种、肥料、保护地蔬菜用药为重点。

(三)总结农资打假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农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山亭区农业局成立以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重要性的认识,恪尽职守,确保农资打假打出成绩,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对大案要案追踪报道、扩大宣传面,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及个人的大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农资打假责任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办案程序和逐级审批制度,杜绝循私枉法现象的出现。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与教育,加强事后监督。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山亭区农业局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一七年三月十日

山亭区农业局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金山   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于秀刚   区农业局副局长

苗永义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党同洋   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郭开彬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党同晶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种子管理站长

杜厚林   区农业局农药管理站站长

王建凤   区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自晓秀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稽查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苗永义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件文字版:

山农字[2017]12号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

文件PDF版:

山农字[2017]12号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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