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33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7-07-10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农字〔2017〕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全区农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农字[2017]31号
各镇(街)农技站,局属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区农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 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全区农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山亭区农业局
2017年7月10日
全区农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在全区农业系统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 灾综合治理工作。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农业系统内电器质量、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系统内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农业系统内电气使用、管理、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农业电气火灾事故零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一)强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电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农业系统内各单位尤其是区检验检测中心等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问题,督 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查各单位电气 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 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 产品等问题,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严查各单位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各单位电气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二)开展农业系统内电气监督检查。在各镇(街)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农业系统内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制定落实安全 用电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 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应急通道标识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是否定期组织检验、更换、维修,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检测等。
(三)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配合区安委会、消防大队等部门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 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供电技 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 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三、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0日前)。各镇(街)农技站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 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 动员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明确治理标准、排查 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10月)。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开展全面 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 单、逐一督促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镇(街)农技站结合实际,进一 步落实好电气管理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 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 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配合区安委会等部门依法开展排 查整治,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18年12月前, 对全区农业系统内电气使用单位全部排查一遍;2019年,各镇(街)农技站、各有关单位要严 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 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各相关单位要对综合治 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 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与镇(街)安委会(办)加强协作配合,进行联合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镇(街)农技站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 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 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区农业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电气火灾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在综合治理过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电气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督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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