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33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
发文机关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行审字〔2019〕4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山行审字〔2019〕42号
局属各股(室)组、中心:
按照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山编办〔2019〕52号)要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省、市部门梳理的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进行了权责事项认领,并编制了《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股(室)组、中心按照《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
2019年8月15日
文件文字版:
山行审字[2019]42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