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991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发文机关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行审字〔2019〕8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枣庄市山亭区十字河中支(徐庄村段)
河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的批复
山行审字〔2019〕87号
徐庄镇政府:
山亭区徐庄镇政府于2019年10月17日呈报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枣庄市山亭区十字河中支(徐庄村段)河道治理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查,同意《实施方案》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十字河中支徐庄段位于枣庄市位山亭区徐庄镇,十字河中支起源于徐庄境内,流经徐庄驻地,由于历史原因在上个世纪为发展小城镇建设,在河道北岸规划建设了沿街商品房53家,多数商品房侵占河道,也出现私自扩建、违建现象,若遇特大洪水可能冲毁房屋、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污水处理无有效措施,对河道行洪及环境污染造成影响,为确保河道两侧居民和农田安全的需要,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生态功能,促进项目区水源涵养及绿化的需要,保障农业生产,促进高效农业,对十字河中支(徐庄段)进行治理是必要的。
二、工程规模及标准
(一)工程级别
《实施方案》确定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型,生产桥护砌等工程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生产桥荷载标准采用用公路-Ⅱ级;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
工程标准
防洪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该治理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河道工程
(1)河道清淤开挖10.5万m³
(2)新建浆砌石挡墙906m;(K1+000-K1+470右岸、K1+960-K2+066右岸、K0+670-K1+000左岸
(3)新建混凝土护坡900m;(右岸K0+570-K1+000、左岸K1+000+K1+470)
(二)防汛道路工程
(4)新建防汛道路900m;(右岸K0+570-K1+000、左岸K1+000+K1+470)
(三)生产桥及拦水坝工程工程
(5)新建生产桥1处(k1+000)
(6)新建拦水坝1处;(K0+670);维修拦水坝2处;(K0+341、K0+440)
(四)其他工程
(7)排污管道敷设1352m;(K0+248-K1+600)
四、工程设计
(一)河道工程
河底比降根据实测资料分析,参照一般地面高程及河道现有走势,结合各断面的过水流量确定。设计河底比降为0.004。桩号K0+000~K0+341设计河底高程为170.9-172.5m;桩号K0+341~K0+671河段设计河底高程为172.5-173.9m。桩号K0+671~K1+000河段设计河底高程为173.9-175.1m。桩号K1+500~K2+170河段设计河底高程为175.2-177.2m。桩号K1+500~K2+170河段设计何地高程为177.2-179.7
(二)建筑物工程
生产桥主要设计参数表
桩号 |
桥面高程(m) |
斜交角(°) |
长度(m) |
净跨(m) |
孔数 |
桥面宽(m) |
荷载等级 |
K0+000 |
181.46 |
0 |
39.0 |
13 |
2 |
5.0+2X0.5 |
公路Ⅱ级 |
(三)护岸挡墙
本工程段河流属山溪性河段,其特点是汛期流量大、流速快,对护冲刷严重;设计对K1+000~K1+470右岸、K1+960~K2+066右岸、K0+670~K1+000左岸,新建浆砌石挡墙,根据《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当墙顶高程去设计洪水位以上加0.5m的安全超高。浆砌石挡墙总成906m,采用M10浆砌石砌筑,挡墙迎水面为直墙,背水面1:0.4放坡;当墙顶宽0.5m,底宽1.5m,高2.7m;基础宽为2.1m,高0.5m,基础地步为10cm厚碎石垫层,顶部为20cm厚C20混凝土压顶挡墙顺河流方向每15m设一道伸缩缝。
(四)拦水坝设计
新建拦水坝长35m、顶宽1.5m堰高1.2m,堰体为梯形断面,浆砌石材料,上游混凝土铺盖长5.0m,下游混凝土消力池长6m,池深0.5m,坝顶为C30混凝土铺装面,设置Φ300mm放水阀门一座,坝体中间设30cm混凝土防渗层。
(五)过路涵管设计
本工程在桩号K1+465左岸新建过路涵管长6m,宽2.5m,墙高1.5m。涵管采用DN1000、C30混凝土管。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预算总投资808.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投资679.4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13.59万,独立费用62.67万元,基本预备费37.7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8.13万元,水土保持投资7.39万元。
请项目法人据此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概算开展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工程招标需进入省、市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严禁以政府采购代替招标投标,严禁调整市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制”管理,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占地与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此批复于2019年底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徐庄证人民政府要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确保“四制”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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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山行审字〔2019〕87号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枣庄市山亭区十字河中支(徐庄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