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600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市监字〔202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医疗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山市监字〔2022〕3号
为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全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经营,非法行医,打击制售知识产权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进一步强化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为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共享资源,共谋策略,共同协作”为原则,创新监管执法合作机制,提升区域执法效能,提高部门联合执法效能,特制定医疗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加强对医疗执法联动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医疗执法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执法联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推进部门间的医疗执法联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医疗执法联动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部门间医疗执法联动机制建设。
二、成立医疗执法联动办公室
医疗执法联动领导小组下设联动执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各部门日常执法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配合,定期会商重大执法事项,共享执法案件信息,切实形成联动协作工作合力。
三、建立联动执法六项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分年度会议和专题会议,年度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协调配合机制、工作措施和计划、交流信息;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
(二)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对辖区内的全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机构)、药店等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的内容:1、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是否具备合法资质。2、是否存在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3、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渠道是否合法。4、是否存在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违法行为。5是否存在经营知识产权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各单位各司其职,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负责现场检查、调查询问、产品抽样、快速检测、提供专业执法意见等;公安部门负责控制犯罪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提取刑事司法证据等;各部门实现“信息联合、手段联合、法规联合”,高效高质完成执法工作。可通过共同蹲点、暗访等方式开展联合调查,确认存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案件移送机制。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移送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案卷齐全。公安机关收到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对移送案件进行侦查,决定立案的,应书面通知案件移送部门。移送的案件案情复杂、案件性质难以确定的,市场监管、卫健和公安部门可召开案件协商会,共同研究商定。
(五)案件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对重大案件及时进行专题会商;对制售假冒知识产权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复杂疑难案件,适时进行专案会商;必要时,可以邀请区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人员参加会商。
(六)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公安、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区公安分局相关业务队、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所、队(股)室;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业务科室、(乡镇医院)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互相定期通报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并做好情报信息的会商和研判工作,重大紧急情报信息应在获取后及时向对方通报,其他情报信息每月通报一次。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年 月 日
附件
山亭区医疗执法联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延鹏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传阔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廉秀英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区市场监管综
服务中心主任
张胜磊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方立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区卫生健康
服务中心主任
赵洪平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长
范勤 区市场监管综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 赵奉军 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殷 凯 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教导员
满海永 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候绍远 区市场监管局药械化股股长
满建廷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张敏敏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股股长
满海永同志任医疗执法联动执法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专职联络员:
公安食药环大队: 殷 凯 18763217799
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赵作星15689350020
卫生健康执法大队:马宏伟1876666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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