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601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市监字〔2022〕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山市监字〔2022〕34号
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山亭区市场监督局关于市场流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常态化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
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特制定《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流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清、破、结、建”的工作要求,重点打好“线索核查、大案侦破、除根断流、案件公诉、行业治理、长效常治”六场攻坚战,着力攻克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打掉一批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挖出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以实实在在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法治山亭”“平安山亭”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行业清源”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区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传销行为等“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开展“行业清源”行动(2022年7月初10月底)
1、登记注册环节依法审查代表人任职资格。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充分整合监管执法手段,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把乱象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透明有序、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强化综合治理。适应市场经营新变化新趋势,以扫黑除恶工作为引领,理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深化部署、瞄准目标,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及时发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漏洞,加强跟踪整治,规范管理监控,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治理在先、打击在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3、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等的监管,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分析研判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传销、垄断、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大数据运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兴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研究,有效规范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网上诈骗、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软暴力”等带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
4、加强线索摸排。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发挥好12315、市长热线举报投诉平台作用,设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网络舆情、执法办案、暴力抗法等方面进行集中梳理,分类筛选,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机制,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不放松。
5、强化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加大与当地党委政府、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力度,强化联动联控机制,切实儆到线索、情报、资源联动共享,凝聚工作合力,确保线索排查不遗死角、不留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专项行动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业务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股、所、队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定期报告涉黑恶线索,努力形成集打、防、管、建、治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政法部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局各股所队要根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相关成员负责食品领域、药品领域、商贸(农贸)市场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领域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市场监管。各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强化督查指导。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考绩扣分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