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602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管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市监字〔2021〕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亭区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市监字〔2021〕21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山亭区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山亭区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食安办《关于通报山亭区豆制品产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函》(枣食药安办函〔2021〕1号)要求,为切实保障豆制品质量安全,严厉查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不符合许可条件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豆制品企业生产行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条件卫生干净整洁,“三防”措施齐全,生产工艺流程合理,能够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企业索证索票、原辅材料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记录齐全,全区豆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对豆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各所,特别城头监管所要对辖区内豆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要严格检查标准,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生产工艺随意改变、更衣洗手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员工不穿戴工作服违法违规行为;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各所要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定期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督促其停产整改,对生产条件较差,不能持续保持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根据《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不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者撤销许可工作的通知》(山市监字〔2019〕24号)要求,撤销食品生产许可。
(三)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对无证生产行为,各所要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和区局报告,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联合公安、供电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无证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切实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对存在生产经营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防控风险。各监管所,特别是城头监管所要将豆制品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迅速行动,严格执法,做好豆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标准,规范检查。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辖区豆制品加工企业全覆盖,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检查不得流于形式,要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真正规范豆制品生产秩序。
(三)严格执法,顶格处罚。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豆制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要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特别对于存在生产环境脏乱差、生产工艺流程随意变更等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屡改屡犯、整改不到位等要严厉查处,顶格处罚,切实发挥执法的震慑作用。
(四)上报信息,总结经验。各所要按时上报豆制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日常巡查手段,保持对豆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切实消除豆制品产业风险隐患。各监管所请于3月30日前将豆制品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区局食品生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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