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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6/2026-00600 主题分类 矿产
成文日期 2026-03-20 发布日期 2026-03-20
发文机关 山城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山城办发〔2026〕3号 有效性 有效

山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城办发〔2026〕3号


各片区(城区)党委,各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山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深刻汲取全区私挖盗采山石问题教训,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根据《山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保护自然资源、严守生态红线、规范矿产管理秩序,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标本兼治、长效管控”的工作原则,集中整治非法开采、加工、收购、运输、销售矿产品等全链条违法行为。重点聚焦无证开采、私挖盗采以及借工程建设项目之机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等突出问题,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同时,进一步压实街道属地防控责任和各相关岗位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岗位联动、联合执法、精准管控机制,确保街道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持续向好、规范有序。

二、实施步骤

严格按照山亭区专项行动时间节点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0日)

1.成立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区实施方案要求,安排部署街道具体工作任务。

2.开展街道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村(社区)负责人及巡查人员政策法规与执法业务培训,重点讲解矿产资源法律法规、非法开采识别标准、执法程序规范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巡查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3.通过村(社区)公告栏、悬挂条幅、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专项行动要求及非法开采的危害,营造严打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人人抵制非法开采、人人参与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31日-8月12日)

实行“街道统筹、村(社区)落实、网格管理、拉网式清零”模式,各村(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巡查责任人,对辖区逐山、逐点、逐矿排查,以村(居)为单位建立非法开采问题台账,明确位置、责任人、违法事实、整改时限、包保责任人,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

1.从严整治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开采点,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开采设备、运输车辆、违法矿产品,拆除违法设施,恢复场地原貌。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查快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2.联合执法攻坚。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岗、派出所等部门,联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隐蔽开采、夜间盗采、跨区域运输等行为,斩断“采、运、销”非法链条。

3.强化执纪问责。对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到位的责任部门、村(社区)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在非法开采中失职失察、漏报瞒报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坚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3日-9月12日)

开展“回头看”核查,严防问题反弹、死灰复燃。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完善日常巡查、科技监管、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举报奖励等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开采纳入自然资源常态化监管,确保长治久效。

三、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职责,负责本村(社区)内非法开采行为的日常排查、及时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协助街道开展整治行动和场地恢复工作;做好本村(社区)宣传动员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开采行为,主动参与监督举报。

2.自然资源岗:负责辖区内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石料加工点违法占地、破坏森林资源、占用林地等行为的排查、查处工作,做好超层越界开采的监管及认定;建立非法开采问题台账,牵头组织相关岗位开展排查整治,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打击报复执法巡查人员等行为,切实维护执法巡查人员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涉嫌触犯刑法的非法开采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4.综合执法岗:依法对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运输块妎是、石子、砂等矿产品的车辆进行查处;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非法开采加工矿产品涉及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查处;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非法加工经营矿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于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6.水务工作岗: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违规采砂等违法行为。

7.生态环保岗:对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粘土加工等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村(社区)、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和区、街道工作部署。坚持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分工负责、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岗位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履职尽责,从严查处。各村(社区)、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人员到位、任务清晰、责任落实。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三)强化保障,长效管控。充分运用矿产资源执法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非法开采高发区域、重点区域实施精准巡查和重点防控。深入梳理分析典型案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集发现、制止、查处、震慑于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快构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实现常管长治。


附件: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组长:王国栋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瑞 党工委副书记

王旭东 党工委副书记

安 鹏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康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邢宏洲 山城派出所所长

李正峰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李 健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党支部书记、城市社区党委书记

成员:陈德平 综合管理岗主管

韩伟伟 自然资源岗主管

吴经纬 经济发展岗主管

李思文 生态环保岗主管

王 博 应急安全岗主管

李敬玉 综合执法岗主管

康兆宁 水务工作岗主管

张金国 供电所所长

胡建伟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崔海元 山亭片区党总支书记

庄 伟 岩底片区党总支书记

冯爱立 横岭片区党总支书记

黄 琦 刘庄片区党总支书记

李军辉 南庄片区党总支书记

任 永 桃山片区党总支书记

王 林 官庄片区党总支书记

段 浩 枣树岭片区党总支书记

连 星 三山片区党总支书记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街道自然资源岗,具体负责全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日常工作,韩伟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该工作机制不作为街道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文件文字版:

山城办发〔2026〕3号关于印发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山城办发〔2026〕3号关于印发山城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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