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426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6-02-04 | 发布日期 | 2016-02-04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发〔201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山政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确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62%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5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196%以内,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0.372%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18%以内;杜绝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网格化监管,突出抓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年终,区政府将对各镇街、开发区及区直有关部门、区直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合格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一、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镇街、企业;
二、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相关行业企业主(监)管部门、镇街;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未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事故的镇街、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四、年度内两次受到区安委会通报批评或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镇街、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五、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没有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取缔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镇街、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附: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表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附: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表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
全 区 |
0.062 |
0.51 |
1.196 |
0.372 |
0.218 |
开发区 |
0.062 |
0 |
1.196 |
0 |
0 |
山城街道 |
0.062 |
0 |
1.196 |
0 |
0 |
西集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桑村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城头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冯卯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店子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水泉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徐庄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北庄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凫城镇 |
0.062 |
0 |
1.196 |
0 |
0 |
文件文字版:
山政发〔2016〕1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山政发〔2016〕1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