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6557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山亭区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2021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山亭区抢抓机遇、奋力赶超的重要一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面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征程贡献“公开力量”。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聚力推进规范权力信息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及分工等信息,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组织编写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并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决策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实施结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聚焦阳光透明政务,聚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抓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规划、城建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山水林田大会战”“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区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有企业等监管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抓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做好“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等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抓好有关项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省、市、区重点项目公开,围绕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竣工等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市政建设、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有关数据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大数据中心)
(八)抓好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1年山亭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重点民生工程的执行措施、责任分工,根据工作进展定期公布取得成效。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山亭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山亭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聚焦民生服务保障,聚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九)持续做好“保民生”事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情况、规划与执行、课程设置、招生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扶贫等领域的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发放结果。持续做好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持续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本情况、诊疗服务、就医指南、监督咨询、医疗基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水电气暖行业基本情况、办事服务、监督咨询和收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消费热点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区扶贫办、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区供电部、区自来水公司)
(十)持续做好“保安全”事项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稳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过剩落后产能淘汰等信息公开;做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十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聚焦政策落地见效,聚力推进解读回应信息公开
(十二)着力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中心任务,坚持“四大战略”,实施“六大工程”,强化“六项保障”,凸显“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山水林田大会战”“双十镇”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十三)着力丰富区级政策解读形式。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策制订部门在提交代拟稿时,应同步提交文件起草背景、相关解读等信息。同时,文件印发后,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文字解读,以及创新开展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十四)着力增强回应关切质效。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及时公开2021年区政府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区)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五、聚焦基层规范管理,聚力推进标准规范信息公开
(十五)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上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在区政务服务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政务服务便民店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明确专人专岗,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相关内容,并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健全完善依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涉及部门)
(十七)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直各部门报请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十八)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开门决策”制度,围绕民生领域重点事项等,适时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决策研讨制订等。建立“政府开放日”常态机制,区直各部门年度内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不少于1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六、聚焦统筹协调保障,聚力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十九)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山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各镇街、区直各部门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政务公开信息(可借鉴“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枣庄”微信公众号内容),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终政务公开考核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做好组织培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不低于4%。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全区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国家、省、市对区里考核的,年终考核酌情扣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十一)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定人、定岗、定事、定责、定时限、定标准”“六定”要求,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依据抓、有标准抓。立足实际,探索建立“日、周、月、季、半年、年度”定时公开机制(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固化时限、细化事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附件: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附件
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名称 |
公开时限 |
1 |
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 |
区直各部门 |
即时公开 |
2 |
单位规划计划 |
即时公开 | |
3 |
单位工作动态 |
每周公开 | |
4 |
政策文件解读 |
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 | |
5 |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 |
6 |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年度公开(2月底前完成) | |
7 |
权责清单 |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 |
8 |
职责边界清单 |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 |
9 |
统计月报 |
区统计局 |
每月公开 |
10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 |
11 |
重大建设项目进度表 |
区发改局 |
每月公开 |
12 |
优质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 |
13 |
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发放情况 |
区民政局 |
季度公开 |
14 |
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 | ||
15 |
孤儿福利发放情况 | ||
16 |
困境儿童福利补贴发放情况 | ||
17 |
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
区司法局 |
年度公开(8月底前完成) |
18 |
重大事项决策目录 |
年度公开(10月底前完成) | |
19 |
财政收支简报 |
区财政局 |
每月公开 |
20 |
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每月公开 |
21 |
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书 |
区自来水公司 |
每月公开 |
22 |
国资国企重大变化事项 |
区国资 事务服务 中心 |
每月公开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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