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648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6-12-26 | 发布日期 | 2016-12-26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6〕4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政办发〔2016〕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12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12月2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和省内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进入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非法采沙、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街党委政府及村两委的作用,织密实名制安全网,加大对废弃非煤矿山的安全巡查,严防非法盗采。切实履行好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区国土、公安、安监、河砂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巡查,对非法采石、非法采沙、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快查快处,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特别是盗采劳动力的筛查,对废弃非煤矿山区域内所有居民点、生产单位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对无证照或没有登记备案的采矿设备、车辆一律查扣,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实行有奖奖励,努力构建打击非法盗采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追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枣办发电[2016]125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室字〔2016〕51号)、《关于切实加强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室字〔2016〕62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检查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对所有行业、领域和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采用“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方式,确保实现全覆盖、无盲区,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坚持“零容忍”,对查出的问题、发现的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以铁的手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检查不彻底或造成事故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责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在道路交通领域,扎实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机动车运输、装卸、年检等重点环节管理,集中开展运输沙石、渣土、水泥等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危化品运输车辆、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校车重点检查;针对冬季雨、雪、雾、冰等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恶劣天气,及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切实抓好富安煤矿关闭期间及关闭后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外埠煤矿的镇,要扎实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检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监管,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在化工领域,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狠抓生产环节安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的安全管控。在建筑施工领域,深刻汲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教训,重点强化建筑工地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吊塔的安全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在公共场所安全领域,围绕商场、学校、医院、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林区,重点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在其他重点领域,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家用燃气、小餐饮液化气罐、涉氨制冷及供气供暖供电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用电、用气、交通、消防等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重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确保事发时各负其责、应对及时、处置得当、救援高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应急办、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六、严格责任追究和事故调查处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化、全覆盖。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严惩有关责任人。对“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发生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开展警示教育,利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镇街、区直有关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于12月28日前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监局3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qawh@139.com。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文件文字版:
山政办发〔2016〕40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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