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502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成文日期 | 2017-02-15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7〕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山政办发〔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全区开展了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2月15日,全省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电视会议对这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的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地条钢”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后轧制成材,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控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不仅扰乱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而且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从与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去产能工作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做到认识上再提高,思想上再重视,行动上再迅速,以极端负责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抓好“地条钢”问题的排查整治。
二要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当前,由于钢铁产品盈利空间进一步加大,受利益驱使,部分违法违规企业为逃避打击,由城市向乡村转移,把车间建在窝棚内,厂门口无企业名称,隐蔽性增强,增加了排查整治难度。要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排查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网格化排查。各镇街、开发区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更加全面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治并如实上报。山亭供电部要组织排查夜间用电大户,进行现场核查,对疑似“地条钢”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发改局、经信局,进一步核查确认,采取措施。
三要严格压实责任。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山亭区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责,密切配合,长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开发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属地党政责任,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作出承诺。凡有排查整治不到位、漏报瞒报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一经发现,要严格依法处罚,责令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要于2月19日16:00前,将排查整治结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经信局,联系电话:8866775。2月20日起,由区发改局牵头,对山城街道、西集镇、桑村镇、城头镇、凫城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由区经信局牵头,对冯卯镇、店子镇、水泉镇、徐庄镇、北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所需配合单位,由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
附:山亭区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附:
山亭区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庆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齐 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周美才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明跃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区住建局局长
任为哲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赵曰铭 区发改局局长
秦敬国 区经信局局长
王宜建 区司法局局长
王明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斌 区环保局局长
孙天文 区安监局局长
张 涛 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李岳峰 山亭供电部主任
杨国华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伟 西集镇镇长
王序景 桑村镇镇长
王 鹏 城头镇镇长
田 琨 冯卯镇镇长
赵传甲 店子镇镇长
郗涛勇 水泉镇镇长
刘 超 徐庄镇镇长
刘 伟 北庄镇镇长
吕 蒙 凫城镇镇长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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