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515 | 主题分类 | 化工 |
成文日期 | 2017-06-21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7〕4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亭区2017年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17〕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业:
《山亭区2017年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山亭区2017年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鲁煤经运〔2015〕9号)《山东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鲁煤经运〔2016〕71号)《枣庄市集中治理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16〕87号)《2017年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枣煤清洁〔2017〕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山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清理取缔非法储煤场和禁储区储煤场,规范提升合法储煤场,严防煤炭扬尘污染,禁止煤炭源头超限超载。
二、工作目标
(一)清理取缔彻底。到2017年底,不符合土地使用规划、无营业执照的非法储煤场和“三区两线”(城市规划控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储煤场,全部清理取缔,清除存煤,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地貌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提升到位。到2017年底,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布局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营业执照、土地使用、环境评价等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管理达到《枣庄市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枣气综指〔2016〕11号)要求。大型煤堆场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提升喷淋、覆盖和车辆冲洗设施建设标准。各储煤场杜绝为无牌无证车辆装载,杜绝为证照不全车辆装载,杜绝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杜绝为车辆超标准装载,杜绝超载超限车辆出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各镇(街)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宣传动员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1日)。各镇(街)对辖区内“三区两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储煤场,进行调查摸底,填写清理取缔和规范提升的综合整治任务清单,报区煤炭局。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8月2日—11月30日)。区煤炭局联合有关部门、镇(街),定期开展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月12月底前)。区煤炭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储煤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报区政府,并进行通报。
四、部门职责
1、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依法处罚等工作。
2、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储煤场地土地使用管理工作,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道路运输行为的监管,对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路面污染的、超载超限的运煤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煤炭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4、区环保局:负责储煤场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储煤场地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公共场所无照煤炭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销售煤炭行为进行处罚。
6、区煤炭局:负责对储煤场布局是否合理、基础设施完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督促储煤场落实防风抑尘、喷淋降尘等措施;督促大型煤堆场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严禁露天堆放;督促储煤场落实“五杜绝”措施,强化煤炭运输源头治理。
7、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加强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对违反规划布局、土地利用手续、环保建设标准的煤炭经营企业,不予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或备案等手续。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并对合法储煤场煤炭产品质量和质检设施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区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由区煤炭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镇(街)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治理责任,配合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标准和相关政策,推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区煤炭局将联合区督查局定期调度督导各镇(街)及职责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不落实治理措施,限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镇(街)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附:2017年全区储煤场综合整治任务清单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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