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6533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成文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9〕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我区为山东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和国家一级火险区,森林防火责任大、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明确指导思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立足我区森林消防工作实际和消防队伍现状,统筹现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不打破原有护林员管理体系、人员身份,以国有林场护林员、镇街护林员为主,其他应急力量为辅组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镇街和森林经营单位负责扑救一般火灾和零星小火,森林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平时履行日常工作任务并接受必要森林灭火救援培训以及实战演练,在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区森防指按照《山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黄色预警(三级森林火险)以上响应的情况下,实施战时管理,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后,调用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实现“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作战迅速化”的目标。森林消防队伍于10月底完成组建及培训工作。
二、组建机构,配强人员
优化整合现有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成立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附件2: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成员名单),大队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森林灭火的分管负责人兼任,副大队长由区武装部、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兼任,队员从全区5处国有林场和10个镇街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护林员和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区武装部基干民兵中选取( 附件3:山亭区森林消防队员审核表),组建17个战斗中队(分别为徐庄林场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龙门观林场森林消防救援中队、抱犊崮林场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山亭林场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鸡冠崮林场森林消防救援中队、10个镇街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区政府专职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和基干民兵森林消防救援中队),每个中队包括正副中队长在内的至少8名以上救援人员组成,并随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逐步增加专职专业人员,队员由区有关单位和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培训,熟悉森林扑火相关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荐上报国有林场各中队、各镇街负责上报镇街中队、区武装部、区消防大队报各自中队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明确中队长、副中队长,报表见附件4,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报的人员名单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体检合格后纳入区级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由区森防办联系专业的救援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队伍日常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职责。森林消防救援大队直属森林消防指挥部指挥,实行大队领导中队逐级领导体制,各中队日常管理仍由原主管单位负责,并明确队长、副队长、队员岗位职责。二是以中队为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各中队要健全完善值班、装备管理、训练和培训、档案管理、财务、信息报送、演练和应急响应等各项制度。三是完善各类记录和报表。要建立和完善交接班、装备维护和保养、学习和训练、接警、救援、安全技术、演习训练、材料消耗和培训记录。四是强化培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制定培训计划,每年邀请森林武警教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各种防扑森林火灾工具的规范化使用操作、火灾现场扑救技巧、安全避险知识及野外实战演练等对消防队员组织强训1—2次经区森林灭火指挥部审批后实施,经费纳入区应急管理局经费预算予以保障。五是强化应急资源调查和演练。建立服务区域内应急救援综合档案,包括服务区域内应急资源、地理资料、相关企业情况、重大危险源分布等内容,做到实时动态更新和管理使用常态化;结合实际制订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适时根据人员、生产和安全形势变化修订完善,每年进行一次贴近实战演练,并将年度工作预案、演练计划、总结和每次救援行动报告报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六是准军事化管理、专业化建设。统一着装和佩戴标识,建立正规的训练和内务秩序。应急救援队平时人员出勤率90 %以上、重大节假日95 %以上。(区武装部、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和各镇街)
(二)战时管理。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达到黄色预警(三级森林火险)以上状态时,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网络设备、通讯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各岗位护林员进入战备状态,实行集中食宿,进行常规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同时加大巡查密度,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接森防指指令后,通过大队、中队逐级下达指令,队员能够立即整装出动,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救援所需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展开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情况。(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和各镇街)
(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在充分整合、挖掘现有设施和装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标准,逐步有重点地完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和训练器材等基础设施,强化个体防护、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等装备配备(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并做到集中管理、专人维护和保养,确保装备完好率100%。(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和各镇街)
(四)强化保障。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按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同时充分吸收社会保险和捐赠,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转费用的供给;国有林场各消防队伍由区级财政筹措资金解决扑火工具、通讯工具和打火经费,各镇(街)负责解决本辖区消防队伍的扑火工具、通讯工具和打火经费,每名扑火队员必须办理简易人身伤害保险。防火期内实行集中食宿,由依托单位统筹解决,对于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区财政实行以奖代补。队员参加区森防指组织的防灭火培训、演练及灭火行动等费用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各镇街)
附件:1、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2、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成员名单
3、山亭区森林消防队员审核表
4、各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队员统计表
附件1:
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附件2:
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成员名单
大 队 长:张显水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大队长:杨丽军 区武装部副部长
庄 伟 区安监大队副主任科员
李 强 区自然资源局护林稽查大队长
刘 峰 区消防大队中队长
队长、副队长职责分工和17个中队队长、副中队长的确定由区森防指另行发文。
单位 |
姓名 |
年龄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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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
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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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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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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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机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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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 防指 意见 |
附件3: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员审核表
附件4:
各森林消防救援中队队员统计表
单位 |
姓名 |
年龄 |
手机号 |
职务(队长、副队长、队员)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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