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539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 2018-08-09 | 发布日期 | 2018-08-09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8〕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医疗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的通知
山政办发〔2018〕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8〕16号)精神,切实增强我区医疗与养老服务保障功能,解决医养结合工作之间的矛盾,决定在全区开展医疗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养结合工作要求,推进“医”“养”无缝对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到2018年年底,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到2020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到2022年年底,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全面推广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普及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镇街要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建立家庭病床、签约全科医生等形式,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团队服务,推行“家护”“巡护”工作,把服务送到家。实行老年人健康分级管理,使老年人慢性疾病得到规范治疗、日常生活得到专业保健指导,提供连续、规范、舒心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二)支持养老机构医疗服务。鼓励区人民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机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康复功能建设,为小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探索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
(三)建立医疗巡诊服务制度。村(社区)居家养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医疗巡诊、巡护服务协议。养老机构内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收治老年人康复期、稳定期的护理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要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干预和管理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医疗与养老服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深度合作中,始终把老年人权益放在第一位,明确各自责任。区民政部门要牵头夯实社会养老服务基础,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养老机构开放办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区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区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建立支持医养结合长期发展的保险制度。区国土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区住建、规划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区旅游发展部门要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区老龄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区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统筹做好医养结合工作。各镇街卫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本区域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衔接。
(三)强化督查考核。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工作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对转型的基层卫生机构,按照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加医养结合功能,添置相应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要遵守法规、法律和医生职业道德,不得随意推销药品、器械产品。区卫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廖 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侯一铭 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 高 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山亭周讯社社长
周 燕 区老龄办副主任
陈连艳 区残联副理事长
闫先智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杨玉斌 区经信局副局长
楚振强 区教育局副局长
靳 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明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武志兴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怀信 区住建局副局长
孙晓领 区旅服局副局长
李玉堂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玉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连伟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安华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 娟 区体育局副局长
赵玉生 区金融办副主任
王文荣 区物价局副局长
邢学峰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梁志敏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杨国华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伟 西集镇镇长
王绪景 桑村镇镇长
王 鹏 城头镇镇长
田 琨 冯卯镇镇长
赵传甲 店子镇镇长
郗涛勇 水泉镇镇长
刘 超 徐庄镇镇长
刘 伟 北庄镇镇长
吕 蒙 凫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侯一铭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定期组织督办和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评估。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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