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55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发文机关 | 区教体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
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统筹教师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强化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优化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协同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教师交流轮岗和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
2.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3.依法有序原则。依法依规公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操作程序,依法有序实施。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三、对象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一)编制方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2号)文件规定的“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由区委编办负责统筹加强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管理,每3-5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区教体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一调配和使用教师编制。
(二)岗位方面
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积极探索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有效机制。实现区教体局在设定岗位总量内,按照实际情况,将设定的岗位总量具体分配到各单位,实行岗位动态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送区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
(三)镇街教职工工资及相关待遇方面
1.社保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镇街教师统筹社保金为7063.20万元,镇街按承担50%计算,为3531.60万元,需由镇街政府按时交至区教体局指定账户,其余50%由区财政负担。对于欠缴社保金问题,改革之前已退休的镇街教师所欠社保金,由镇街按原渠道支付;改革后办理退休的教师,原镇街欠缴的社保金,仍由原欠缴镇街负责支付。
2.退休教师一次性退休补贴资金。改革之前退休的教师,补贴资金仍由镇街按原渠道支付。改革之后退休的教师,按每年乡镇教师退休100人测算,每人大约需要发放10万元,总计1000万元,按镇街承担50%计算,为500万元,计入“上解基数”,区财政与镇街财政进行体制结算,剩余50%由区财政负担。在教师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区财政一次性垫付。
3.退休教师取暖费、物业费及在职教师取暖费。截止2019年12月,镇街累计退休1712人,镇街在职教师2921人,共需1428.04万元,按镇街承担50%计算,为714.02万元,计入“上解基数”,区财政与镇街进行体制结算,剩余50%目前已由区财政负担。
4.遗属及死亡抚恤资金。改革之前享受遗属及死亡抚恤金的,由镇街按原渠道支付。改革后镇街每年新增遗属及死亡抚恤金,经测算,约需资金40万元,按镇街承担50%计算,为20万元,计入“上解基数”,区财政与镇街财政进行体制结算,剩余50%由区财政负担。在需要支付遗属及死亡抚恤金时,需由区财政一次性垫付。
5、新增资部分。改革后,所有区统一安排的正常工资调整、薪级晋升等,由区财政统筹按比例增加,或适当调整镇街承担固定“上解基数”。
6、新招聘教师的工资。自2019年起,新招聘教师主要安排在区直学校任教,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由区财政统筹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更重要内容,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镇街要积极支持改革,强化组织领导,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区里将各镇街资金缴纳情况纳入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镇街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资金缴纳由各镇街每月15日前交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农行枣庄市山亭区支行,账户名:枣庄市山亭区教育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账号:15286101040004880),其余资金由区财政体制结算(具体缴纳金额见附件)。区教育财务管理结算中心作为参保主体,具体负责镇街教师社保金缴纳办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思想共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充分的先期研判,制定预案。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附件:1.山亭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资金明细表
2.各镇街应上缴社保金明细表
3.镇街教师取暖费、退休教师物业费上解明细表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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