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13555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0〕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工作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司法局)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区司法局)
3、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区司法局)
(二)第二季度
4、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发改局)
5、《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区发改局)
(三)第三季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四)第四季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区卫生健康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拟于第四季度邀请司法厅有关领导或大学教授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区司法局提请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山政办发〔2020〕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山政办发〔2020〕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