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3-15192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运行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字〔2023〕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山政办字〔202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直各企业:
《山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枣发〔2023〕7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3号),推动《山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完善实验室体系。加大重点实验室培育力度,做好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及评价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指导核芯光电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平台1家以上。指导建设省、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积极参与省、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省、市研发机构总数达到5家左右。(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4.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省、市科技计划,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争取获得省、市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5.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山亭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80家。(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6.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7.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荐人选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8.培育引进创新人才。积极融入枣庄市人才聚集节点建设,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给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集聚各领域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枣庄英才人才项目。柔性引进专家人才,为企业发展注入智力支撑。发布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吸引急需紧缺人才不少于10人。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征集发布,吸引青年人才1400人。支持山亭区与外地科技人才产业园积极开展人才对接活动,推荐山亭区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5人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9.精准管控“两高”行业。用好“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配合建立检查人员库,强化常态化固定工作力量,配合推动“两高”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持续推进工业技改。深入镇街,挖掘技改潜能,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改,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40个。(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实施融链固链行动。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引导,优先推荐建材、豆制品、塑编等优势产业集群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落实融链固链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加快建设北方锂电之都。强化“链式思维”,主动融入全市锂电产业大局。加快推进庄里抽水蓄能电站、中广核储能二期项目建设进度,谋划推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储能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13.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项目。(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加大新能源技术攻关力度。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5.深化数字赋能应用。引导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通过自建或合作的方式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荐申报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相关应用标杆项目。(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培育虚拟现实产业。根据省、市政策要求,推进我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7.深入开展“领航型”企业培育。深入开展“领航型”企业培育。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力争年内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强化金融助企服务。积极落实融资体系奖补政策,引导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急转贷机构扩大服务覆盖面、降低业务费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19.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加强沟通协调,聚力攻坚、重点突破,配合临滕高速项目办,做好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协调推进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建设,确保2023年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0.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协调配合山亭区西集镇和区直相关部门,为机场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配合枣庄机场建设公司,加快枣庄翼云机场建设。(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大力推动光伏、生物质、空气能及储能产业发展,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5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2.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落实省煤电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做好全市30万千瓦以下小煤电机组关停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3.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进中广核枣庄山亭二期、水泉农光互补项目、西集普阳等项目建成并网,力争将中广核枣庄山亭二期项目纳入省2023年度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4.促进天然气提质增效。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动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5.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动5G基站建设,向上争取基站建设指标,实现5G网络城乡全覆盖和千兆光网普遍覆盖,加快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配合市级层面建设全国一体化工业大数据山东云中心鲁南经济圈区域中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中心)
26.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按照省级城市体检导则要求推动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1个,整治改造建筑面积24.73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168户。(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27.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山亭区新型智慧城市省级试点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对全区8个城市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打造2个智慧社区示范点。(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民政局)
28.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组织商贸企业参加各类特色促消费活动,促进换新消费,绿色消费,提质发展消费力。实施“电商+”战略,推动线上消费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9.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协助区委、区政府与镇(街)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压实压紧属地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按照要求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0.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要求,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落实上级碳达峰工作要求。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1.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稳定消除V类及以下水体,南水北调调水水质稳定达标。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2.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完成省下达落地上图造林800亩,森林抚育1500亩。(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33.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全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0.4604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01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34.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新增绿色建筑17万平方米,新增光热建筑一体化面积1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制造工作。组织山东连银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6.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7.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山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扩建规模为3万吨/日,提标规模为2万吨/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牵头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38.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积极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探索厨余垃圾处理模式,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规范运转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及时更换老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深入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39.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适时发布预警。对已达到或即将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实施取水许可限批。(牵头单位:区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0.推进一批重点工程。配合市城乡水务局实施岩马水库引调水(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合理配置区域内水资源,提高区域内用水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41.开展重点区域生态补水。开展十字河等重要河道生态补水,助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牵头单位:区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打造乡村振兴枣庄篇章
42.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第三批“十百千”示范工程认定工作,指导入选第三批“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名单的城头镇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认定报告编制工作,争取进入认定名单。(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43.助力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推动存量企业膨胀扩规,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延伸壮大产业链规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突出品牌引领,通过宣传推介,积极打造彰显地方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支持预制菜行业发展,鼓励预制菜企业发扬本地传统饮食文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4.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创新能力提升。以枣庄丰谷种业为基础,建小麦良种繁育基地1000亩及外繁4000亩。对枣庄丰谷种业、山东彼德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2023年继续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推动我区特色农作物樱桃、花椒、甘薯等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5.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5000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00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6.开展渔业生态资源养护。优化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年内在大中型水库和城市水系放流净水鱼苗350万尾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7.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投资360万元,改造池塘600亩,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8.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全区能繁母猪保持在0.44万头。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扩大畜产品生产规模,确保肉蛋奶产量持续稳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9.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美丽生态养殖场“回头看”活动,培育畜牧业绿色低碳典型样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50.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以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
52.推进出口提质增效。围绕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国别搭建市场开拓平台,指导高成长型出口潜力企业依托展会挖潜高端市场,引导农产品加工、家具板材等优势行业参加系列展会。组织参加国际食品与饮料展、广交会等重点展会,重点引导汽车零部件、食品类等行业拓展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扩大东盟、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3.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装备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企业争取上级资金补贴。组织参加日本、韩国、RCEP区域3个进口博览会。(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4.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的政策优势,配合推进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培育外贸新业态发展。组织参加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等展会,搭建跨境电商企业交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5.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借助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儒商大会等国家和省级活动平台,聚焦“5+3”现代产业领域,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瞄准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推动一批500强企业、产业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落地。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推动实际使用外资量稳质升。(牵头单位:区“5+3”现代产业责任部门)
56.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用好全省稳外资服务平台,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增资扩股。(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
57.积极复制推广山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深化跨境电商与县域电商合作,助力本地优势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8.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群。积极招引产业链链主龙头企业,培育集聚产业链绗缝小微企业,积极开展“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加强开发区人才引进及培养等相关工作,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一企一技术”“瞪羚企业”等。(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
59.加强与重点国别地区经贸合作。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64号),加强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引导推广使用“鲁贸通”线上查询平台。(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60.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实施山亭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推出一批要素齐备、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样板点位。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实现问题发现流转处置反馈的完整闭环。深化“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在基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四倡四禁”文明实践行动,扎实开展婚庆行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治理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恶俗婚闹、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探索推行婚、丧、寿、节等新礼仪。统筹抓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区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61.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做好最美山亭人、山亭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开展“山亭好人”先进典型评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统筹推进美德山亭和信用山亭建设,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信用+”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通过积分超市、暖心食堂等应用场景嘉许诚信等美德,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
62.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纵深推进文明实践基地、实践点、家庭站建设,打造一批展示区、展示带、综合体。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项目化、专业化推进文明实践“五为”志愿服务,强化文明实践阵地“五聚”服务功能,建设群众最爱去的精神生活服务综合体。推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模式。用好“志愿山东”“山亭融媒”APP,优化志愿服务“点单派单”流程。(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63.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围绕“山亭大公园 五彩花慢城”品牌,全力推进汉诺庄园景区改造提升项目、尖山云顶云裳家园、葫芦套景区提升项目、翼云湖美丽乡村文化旅游(翼云山旅游度假区)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4.加强大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文化体验廊道重点项目建设。整合推介我区文旅资源融入全市精品文化廊道。办好“遇见山亭 自然多彩”系列节庆活动和“黄河大集”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宣传部)
65.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工程。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为引领,加快引进、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园区(基地),巩固提升“‘亭’有匠心”文创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库。开工建设投资20亿元的汉诺庄园综合体,打造中德文化交流国际联创基地、城景融合文化新地标。重点培育千水星(星之河畔)、东易日盛智能家居、山阖文化艺术传媒等企业,加大入企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升规纳统,支持翼龙文旅、隆辉旅游等重点文旅企业突破发展。(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66.积极参加系列展会。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等展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67.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小品小戏小剧创作展演、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视听节目展播、电影惠民消费等活动。持续擦亮“书香山亭·阅读‘亭’好”全民阅读品牌,开展“齐鲁书香节”“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活动,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参加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拓宽消费季优惠覆盖领域,提振文旅消费信心。(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68.深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主动融入“山东文脉工程”,深度挖掘山亭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等文化内涵,以弘扬伏羲文化、小邾国文化为龙头,统筹推进地域文化研究阐发,巩固利用好伏羲文化学术研讨会学术成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69.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用足用活“一键统发”推送机制,依托政务矩阵、网评队伍,集中各种力量打造舆论强势和传播热潮。全面提升对上报道和新闻媒体“四力”建设水平,加强区级媒体改革,建立区级媒体与上级媒体通联渠道。推动区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建设,完善群众诉求办理、社会治理、文明实践等服务功能,提升全区媒体传播力、服务力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70.持续打造“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品牌。统筹创意、营销和出口,筛选认定一批重点手造企业和手造产品,用好我区手造展示体验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手造产品展、手造讲座培训、手造研学体验等活动。推动手造产品进景区、进商超、进非遗工坊、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酒店。组织参加第二批“山东手造·优选100”遴选、全市手造创新大赛等重点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71.培育一批精品旅游景区。积极参加“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推介,借助各类平台及媒体宣传我区文化旅游资源。推进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八路军抱犊崮抗日战争纪念园景区品质提升,抱犊崮旅游区争创省级生态旅游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72.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强革命文物宣传力度:一是开展王家湾红色研学活动。(活动地点:鲁南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纪念馆)。二是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地点:鲁南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纪念馆)。三是纪念建区40周年红色研学季活动(活动地点:苏鲁豫皖边区特委纪念馆、苏鲁人民抗日义勇总队成立地旧址);“弘扬红色文化”红色研学活动(活动地点:北庄镇115师抗战纪念园);“诵读红色经典 汲取奋进力量”红色经典阅读活动(活动地点:115师抗战纪念园礼堂)。四是苏鲁人民抗日义勇总队成立八十五周年纪念封发行仪式(活动地点:苏鲁豫皖边区特委纪念馆)。为做好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北庄镇北庄村、山城街道驳山头村;做好全区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为冯卯镇岩马水库纪念馆的《世上无难事 只要肯登攀》。(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73.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工程,加强现实主义题材创作,积极培育“抱犊情”等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擂台赛。(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74.落实省推进共同富裕顶层设计。加强促进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工作,贯彻省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落实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75.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荐1个镇参加省级第三批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遴选,推荐2个镇参加市级第三批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遴选。推进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城乡联盟建设,深化枣庄四十中教育集团“一校五区”、小学“5+10”教学联盟、学前教育“1+1+10”联盟建设,扩大强校(园)扩优覆盖面,义务教育学校、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覆盖率达80%以上。创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2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园2所。推荐1所学校参加第三批省级随班就读示范校申报和评估认定。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年内至少完成1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76.全面提升职业中专办学水平。组织参加全市“鲁班传人”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和中职班主任能力大赛。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做好“齐鲁工匠”的培养推荐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学历提升工程,年内培养60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77.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做好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按照要求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市民政局文件规定做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救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
78.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精准认定城乡特困人员,做好特困人员的思想发动,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待市级出台实施方案后,我区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9.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今年计划完成8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80.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严格按照二级医院感染疾病科标准加强区人民医院硬件设施与人员配置。(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1.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与上级医院合作,加快人才培养,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成效。(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82.提升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水平。优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和三高基地(三高之家)建设为依托,合理规划各区域功能、人员和路线,2023年内10家基层卫生机构比例力争扩大到5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3.推进医疗大数据应用。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84.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大传染病监测任务完成率目标值为100%;重大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覆盖率目标值为90%以上。强化基层疾控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适时组织卫生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资源储备。加强免疫接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个案规范管理率目标值为90%以上;1~7岁适龄儿童全程接种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5.着力抓实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抓好风险会商研判、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提升防范应对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86.着力稳金融防风险。用好省“金安工程”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实现联动联防,提高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效能。稳妥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十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87.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8.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
89.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强化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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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政办字〔2023〕28号《山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docx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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