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启动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学法、大力普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法计划,“线下集中学”和“线上随时学”相结合,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达到48学时以上;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1次法律法规考试。通过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1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5人取得听证主持人资格、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通过进社区、进校园,组织城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营造创建氛围。按照3月18日、4月15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部署,开展“上街进商户”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市人民一封信》示范创建宣传彩页600余份,动员300余家沿街商户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10辆执法车利用车载LED屏巡回宣传。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创建信息。营造全民关注、支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20年以来132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同步上传至“信用枣庄”平台;“互联网+监管”录入及时率达到100%。案件办理统一使用枣庄市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案卷规范制作、集中建档;购置执法记录仪60余台,重大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做到全程音像记录。成立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属于法制审核范围的案件进行集体审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