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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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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

  1.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外事、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会同有关工作室组织教育体育普法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宣传信息和维稳综治工作。负责组织教育体育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驻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区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工作负责妇联工作

)政工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实施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

)计财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和教育体育收费的意见,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指导学生资助和行业扶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协调实施全区中小学建设。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扶贫工作。

教育综合股(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学教学、教材管理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图书、教学设备配备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镇(街道)职成教中心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承担出国留学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置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配合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体卫艺股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指导区级训练单位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配合全区优秀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配合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指导全区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

(六)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投入及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待遇保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教学研究中心。开展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承担课程及教学业务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教学、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业务技能培训;承担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全区教育信息化及实验教学研究。

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电教教材征订工作;指导实验(实践)器材、图书资料配备及教育报刊征订、宣传发行工作。承担全区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夏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证书类考试工作。

(二)教育财务管理结算中心。承担“县管校聘”镇街教师统筹社保金缴纳、全区教育系统工资发放等工作;承担基层学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食堂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中小学校按校设账,单独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会计资料复核稽核技术支撑工作、会计监督辅助工作。承担记账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工作;承担财务分析辅助工作;向中小学校提供会计信息、资料、咨询服务;负责指导中小学校会计档案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中小学校申办资金划拨和结算手续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