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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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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06328811930

    电子邮件

    zaozhuangshishantingquhuanjingbaohujuzzshandongcn

    办公时间

    51-930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1-次年430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2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八)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按照中央、省、市和区有关规定协助管理镇街环保所,规划并组织全区环保队伍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