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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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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大数据应用管理、网络安全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和青年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事与财务股。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环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抓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考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挂应对气候变化股牌子)。贯彻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和制度,负责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形势分析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大气环境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各镇(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全区秸秆禁烧工作。

    承担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监控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以及相关信息公开、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全新建、扩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联网检验申请的技术审核负责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登记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柴油货车的路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集中停放地柴油货车进行抽测。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土壤与水环境管理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股牌子)。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协调、监督全区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环境安全管理股。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编制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承担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响应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与法规股(挂科技与改革股牌子)。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牵头落实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清洁生产实施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参与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益诉讼等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负责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生态山亭建设办公室(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办公室、四减四增办公室牌子、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推进全区生态系列创建和美丽山亭建设。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区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调度督导、预警通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推动全区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落实。牵头配合做好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具体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老干部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集中走访慰问;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维稳防控、现场执勤、应急值守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