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区属企业由12家优化整合为7家,利用一周时间完成相关资产划转移交工作。修订完善了企监管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5个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召开区属国企文件制度培训会进行全面解读。加快推进进一步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设置“三会一层”权责,已向7家区属国企派驻外部董事,提升了国资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