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300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山亭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文 号:山水复字[2024]3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标 题: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争取庄里水库水域资源)的答复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争取庄里水库水域资源)的答复
尊敬的邹学凤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庄里水库水域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庄里水库为枣庄市直管水库,坝址位于滕州市羊庄镇庄里村村北,十字河中游,库区大部分位于山亭区,水库规模为大(2)型,该工程为市直管工程,管理单位为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经咨询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庄里水库资产由鲁南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庄里水库管理运营情况,积极争取水权使用开发。
枣庄市山亭区城乡水务局
2024年9月1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