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2015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标 题: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048.60公顷,涉及店子镇、西集镇、北庄镇、城头镇、徐庄镇、水泉镇、冯卯镇、凫城镇、山城街道、桑村镇等10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2.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位置图
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
序号 |
镇街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
|
1 |
店子镇 |
242.63 |
|
2 |
西集镇 |
111.40 |
|
3 |
北庄镇 |
1562.00 |
|
4 |
城头镇 |
7.67 |
|
5 |
徐庄镇 |
1354.08 |
|
6 |
水泉镇 |
439.79 |
|
7 |
冯卯镇 |
268.38 |
|
8 |
凫城镇 |
1668.06 |
|
9 |
山城街道 |
336.20 |
|
10 |
桑村镇 |
58.40 |
|
合计 |
6048.60 | |
2.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位置图

相关文章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