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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城乡水务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5-02015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标  题: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048.60公顷,涉及店子镇、西集镇、北庄镇、城头镇、徐庄镇、水泉镇、冯卯镇、凫城镇、山城街道、桑村镇等10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2.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位置图


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序号

镇街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1

店子镇

242.63

2

西集镇

111.40

3

北庄镇

1562.00

4

城头镇

7.67

5

徐庄镇

1354.08

6

水泉镇

439.79

7

冯卯镇

268.38

8

凫城镇

1668.06

9

山城街道

336.20

10

桑村镇

58.40

合计

6048.60

 

2.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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