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867
- 主题分类:重要政策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07日
- 标 题:转载:加快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机制
- 效力状态:有效
转载:加快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机制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创新和亮点。今年中央提出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更好地发挥惠企利民的政策效果,提高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快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
客观而言,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难点不容忽视:一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没有全面推开。按照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一级国库,一级执行,一级绩效”。在目前普遍实行省管市、市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一些地区的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二是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尚未理顺。目前已完成了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8个领域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而省以下的上述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尚未全部完成,这也将影响直达资金机制的效能。三是财政直达资金缺乏绩效目标导向。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以及转移支付预算,都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执行中实施预算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由此看,直达资金的绩效目标设计尚待设立并健全。
按照“减少财政层级、推进事权划分、明确直达清单、设置绩效目标、实施直达评价”总体思路,应从以下方面着手构建财政资金直达常态化机制:
探索建立“省直管市同时管县”财政体制。一是研究探讨除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继续保持市管县体制外,实行市管县省份适时调整为“省直管市同时管县”财政体制。二是省与县进行地方级收入划分时,省级原则上不超过30%,以增加县级财力。三是实施预算资金调度时,优先考虑老、少、边、脱贫地区等县(市)。
加快推进中央与省、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包括加快推进中央与省在其他9个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面启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并注意厘清固定事权、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之间的界限,以精准确定财政资金直达受益对象。
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财政直达资金清单。一是根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总体部署,除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季度拨款外,对论证科学、决策程序完备的项目支出按照项目进度拨款。二是探索编制项目支出直达目录清单,对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等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实施清单制管理,并逐月纳入考核、实行信息公开。
确立财政直达资金绩效目标并设置相关指标。一是根据直达资金目录清单,建立直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库,逐一设立项目支出绩效总体目标,细化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是强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支出执行进度“双监控”,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三是重点完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项目直达资金的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实施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全过程评价。一是加强直达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二是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范和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统一“量尺”。三是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预算部门和单位自评的主体责任,做好财政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