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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财政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215
  • 主题分类:预决算说明
  • 发布机构:山亭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 标  题:山亭区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近年来,我区按照枣庄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力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建立了体系,树立了理念。

一、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从2020年起,我区连续组织实施以“改革攻坚”和“扩围提质”为主题的预算绩效管理年活动,加强考核激励和政策引导,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方位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层级进一步延伸,实现从项目支出绩效向政策、部门整体、财政运行绩效的“三级拓展”。一是政策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日益完善。将政策项目作为绩效管理的重点,建立了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内的全过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并积极探索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2022年,全区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数量达到2个。二是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加速扩面。到2022年底,区、镇街两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覆盖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镇街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实施效果明显提升。三是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取得实质进展。2022年,10个镇街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项目3个,探索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地方财政运行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全过程管理链条逐步优化。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进一步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是事前精准把关。对所有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的,坚决不纳入财政预算“盘子”。建立了“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机制,对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逐步破解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2022年,区级对26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部门单位评估;对15个政策项目开展财政评估。全区开展财政评估项目15个,核减预算1146.5万元。二是事中监控纠偏。建立了“部门日常监控+财政重点监控”机制,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推动部门及时纠偏,校准方向,改进管理。2022年,全区财政监控项目11个,涉及资金387.1万元,调整、收回预算123.8万元。三是事后评价问效。建立了“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和财政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加大自评抽查复核和重点评价力度。2021年,全区对29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78927万元,压减预算1200万元,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

(三)全覆盖管理体系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实施领域进一步扩大,逐步覆盖“四本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一是积极探索社保基金绩效管理。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社保基金预算项目2个,绩效目标和自评此领域实现全覆盖,推动社保基金安全运营。二是其他领域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制定出台了政府债务项目资金等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全覆盖管理体系。

(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基本构建。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了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对区直部门和对镇街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压实部门和镇街责任。初步形成双标准化区级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指导20个部门建成了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完善了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其中共性指标涉及8个大类150余个指标;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涉及16个大类2500余个指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改革推进积极性需进一步激发。部分地方和部门还存在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特别是有些部门作为绩效管理主体,在绩效评估、监控、自评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应付或走过场情况。二是工作质量亟待提高。绩效目标审核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约束力不强,绩效运行监控缺乏统一规范、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绩效自评流于形式、缺乏客观性、结果难应用。三是“全方位”“全覆盖”基础还不牢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仍在试点,社保基金绩效管理仅处于探索阶段,“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目前的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绩效管理功能还很不健全,事前绩效评估的审核、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相关功能尚未实现。

二、深化改革举措,提升管理质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

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创新引领”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压实绩效责任,补齐短板弱项,突出成本效益,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举措包括:

(一)健全工作推动机制,提升改革攻坚动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机制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责任约束,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多方协同凝聚合力。联合区人大预工委,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扩大报送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绩效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财审协同联动机制,创新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等工作措施,“双向发力”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指导部门单位进一步树牢绩效理念,强化管理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区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预算管理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评价,全面提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对下工作督导。完善对镇街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调研督导。将县级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主战场”,推动“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二)深化预算和绩效管理融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探索实现路径,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深化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一是严格事前绩效评估。指导部门做好拟延期政策、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填报项目库和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扩大财政评估范围,加强结果应用,提高政策决策和预算安排的科学性。二是夯实绩效目标管理。指导部门规范设置部门整体、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探索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做实成本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与预算资金的匹配度,使绩效目标真正成为编制预算和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加强对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的督导,及时调度监控情况,提高监控成效。探索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是推动绩效评价扩围提质。指导部门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自评情况的抽查复核力度,切实提高评价质量。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部门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五是加强绩效信息报告与公开。督导部门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报告,深化绩效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机制,扩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探索重点领域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积极探索创新,扩大绩效管理资金范围,拓展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水平。一是深化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机制,探索与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的路径。加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力度,推动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不断提升。二是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健全评价体系,全面分析财政运行状况,增强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三是拓展绩效管理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拓展到“四本预算”。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绩效管理,加强转移支付、政府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覆盖。四是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区级选取部分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镇街扩大试点范围,通过成本绩效分析,核定项目成本,确定支出标准、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成本和效益并重”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和效果。推动建立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的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和效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等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修订区级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等办法,丰富完善“1+2+N”制度体系,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基础。二是优化指标标准设置。研究制订区直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修订区级绩效目标编报模板,规范部门单位绩效目标设置。加强绩效指标库动态管理,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为各级部门开展绩效工作提供借鉴参考。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财政部操作规范,研究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开发方案,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管理链条,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四是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行为,加强主评人和评价机构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平台“双备案”管理,不断提高第三方机构自律意识。强化第三方机构业务培训和质量考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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