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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财政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6-00098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 标  题:山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 体 名 称

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

主 体 类 别

法定行政机关

单 位 性 质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无

联 系 方 式

0632-8811721

办 公 地 址

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8号

交 通 指 引

1路(北线),K109路(北线),301路交通局站下车向西100米路南

执 法 职 能

1、行政处罚: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处罚;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拒不提供监督检查有关资料的处罚;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未依法回避的处罚;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处罚;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设立条件的处罚;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及企业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的处罚;对非法金融活动进行处罚。

2、行政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及业务情况检查;政府采购检查;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相关金融活动监督检查。

3、行政裁决: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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