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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财政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6-00139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标  题:山亭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山亭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将法治要求融入财政工作全链条、各环节,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汇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财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任务部署和跟进落实工作。局党组坚持对财政法治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全年开展法治重点工作审议会议3次。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内,局党组共召开专题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带头开展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聚焦依法履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及调整方案,接受审查监督。健全“应保尽保、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新机制,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守门人”作用。深化重大政策与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秉承“先谋事、再筹钱”原则,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科学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将梳理出的权责清单、执法主体、执法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对情节复杂或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局党组进行审核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免罚、轻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为主,营造宽松有序的营商环境。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内检查行政事业单位18户,依法查处违规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全面应用“鲁执法”行政执法平台办案,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提升了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强化权力监督,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自觉将财政权力运行置于多方监督之下。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办复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行政执法结果等重点信息。2025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率均达到100%。

(五)深化普法宣传,筑牢财政法治根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构建多层次学法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财政周一课堂、春季培训等多种形式,全年组织各类法治培训10余场次,覆盖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员法治素养。二是开展特色普法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平台下载财政法治微视频、开展“法律进企业”等活动。三是推动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府采购业务指导等工作中,同步宣讲《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实现普法宣传与财政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财政管理中,标准化的管理程度仍有提升空间。财政执法行为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深化。普法宣传的形式仍较多依赖传统渠道,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有待提升,普法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巩固。面对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和新法律法规出台,部分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更新速度未能完全跟上形势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应对新兴挑战的能力尚存短板,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依法理财根基。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制定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书记牵头抓总、班子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决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1次,集体研究决策财政管理、国企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有力确保了决策科学、程序合规。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依法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报告,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强化普法执法,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各类业务培训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等20余次,切实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考前培训和申领工作,今年新增9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有效充实财政执法力量。三是加强执法普法力度。先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执法检查2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次,开展非法基金整顿清退未备案公司7家,联合区直各部门、镇街开展打击涉地方金融组织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4次,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防非系列宣传活动30余次,切实把法治建设贯彻到财政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强化业务融合,提升依法理财效能。一是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联动,依法征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1-11月,税收收入完成5.08亿元,增长7.7%。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1845万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步推进罚没物品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试点,政府公物仓依法依规接收国有资产2.1亿元,盘活各类资产8919万元。二是切实筑牢“三保”底线。1-11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6亿元,增长11.8%,增幅全市第一;其中民生支出21.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基本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1-11月份,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审核1272项,区本级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覆盖率均达到100%。开展重点评价项目15个,评价金额2188万元,核减334万元。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260个,节约资金2.13亿元。“联合财务室”拒付不合规发票65张、金额96万元,完善手续240份,财经纪律执行更加严格。

四、2026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定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程序意识。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利用门厅电子屏、走廊壁画等媒体平台,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将普法融入财政管理和执法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能力建设,锻造法治队伍。结合当前财经形势和财政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全面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培养既懂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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