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14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标 题:2026年山亭区发改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 效力状态:有效
2026年山亭区发改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受理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事项。
二、办理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三、受理和审批机构
山亭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作检查记录,说明检查结论→检查结束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理时限
无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
办公电话:0632-8811677
办公地址:山亭区府前路山亭区政府31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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