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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工信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6-00051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区工信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 标  题:2026年山亭区工信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026年山亭区工信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受理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以下行政检查:

1.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

2.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3.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4.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5.工业节能监察

6.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7.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5.《食盐专营办法》

6.《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7.《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8.《稀土管理条例》

9.《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 》

三、受理和审批机构

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作检查记录,说明检查结论→检查结束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理时限

无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办公电话:0632-8811447

办公地址:山亭新源路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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