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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教体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232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 标  题:枣庄市第四十中学2022年招生信息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第四十中学2022年招生信息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2〕7号)和《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教体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批准,特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范围

 招收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 应届毕业生及符合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 招生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8年“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户口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0日—8月23日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山亭区第一、第二和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东为崇文路西、西为汇丰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北京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双山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东为锦绣花园小区、西为崇文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北京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沈庄村老户口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沈庄社区、西为崇文路东、南为北京路北、北为官庄社区、青苹花园小区区域内的居民子女(邾国路西部分可自由选择区第二实验学校或区第五实验学校)。

 山亭区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东为汇丰路西、西为伏羲大道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青屏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伏羲大道西、南为抱犊崮路北、北为青屏路南、西为山旺路东的区域内居民子女、东西鲁社区和格上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北校区(第五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东为崇文路西、西为汇丰路东、南为北京路北、北为青屏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山城街道王峪居委会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邾国路西、西为崇文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官庄社区、青苹花园小区的区域内居民子女。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

(二)操作流程


,时长02:16

 

1.访问方式一:“爱山东”APP

请在应用市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后再选择枣庄市及对应山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对应山亭区的招生专区。招生专区页面可以查看各区市招生政策和咨询电话,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栏目,即可访问招生报名系统。


2.访问方式二:中小学招生家长端H5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直接访问中小学招生家长端H5链接地址进行报名。链接地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3.入学儿童申报:填写正确的学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政策解读》、《报名诚信承诺书》;选择对应的升学类型;


4.申报成功后,家长需要从【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入口进行选择拟报名学校类型;根据对应情况选择符合的报名类型;

(注意:外来经商务工类需要先到教体局427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核,确认后到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进行线下申报。)


5.信息采集

(1)点击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首先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依次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学校报名】进行学校报名;

填报所属学校: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6.进度查看

点击首页页面左上角头像,进入我的页面查看报名审核进度;若报名审核未通过,请查看原因后再次进行学校填报。


 


     四、线下报名辅助

 

  请各位家长为减轻人群集聚,尽可能在网上填报,如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或线下来校咨询。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请来校人员按规定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手机查询即可),自觉配合戴口罩、测体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疫情重点地区出行经历的,请不要到校。

  地点: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区

  时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进行报名,过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五、网上报名准备材料要求


1.(城区)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招生范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购房正规发票),如购房合同属于无备案合同、无购房正规发票,需学生户籍与提供房产地址一致;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近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由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2.(乡镇)2018“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户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学籍不在六年级的不予接收。

3.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

(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2〕7号)文件精神执行。

 备注: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及具体要求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区局文件规定的初中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对符合学校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七、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2)5392966    

                     (0632)8811488

       张老师:15098299602   

       李老师:13686324419

       张老师:13562205499   

       杨老师:13561167598

       苗老师:13563240791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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