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286
- 主题分类: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27日
- 标 题:【两免一补】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两免一补】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校(学区)、区直及民办各学校(园):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按照市局学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就今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学生资助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镇街中心校校长、区直学校校园长是落实各类学生资助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学校、区直学校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义教段学生生活补助费评审领导小组和认定工作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类助学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学段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学校网站、公众号、宣传专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做好资助告知工作。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及其家庭全面知晓受资助情况,各学校在各项资助金发放到位后,通过发放“资助情况明白纸”等方式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庭。做好“资助情况明白纸”等材料的回执存档工作,以备查验。
三、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排查和动态调整
在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名单基础上,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排,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对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按规定程序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进行评议、评审和公示,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精准落实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从2021年起脱贫攻坚期教育资助政策5年内要保持总体稳定。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资助工作仍然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强化精准识别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库进行核查比对。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获取最新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信息并对在校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不漏一人。二是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进行核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五、规范工作流程,做好各类资助名单汇总,确保数据精准。
各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今年春季资助是依据2021年秋季资助的延续,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明文规定,各类助学金及义教生活补助都是按学年申请,春季学期可动态调整。因此春季学期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全部纳入资助的范围。但是今年春季学期新纳入的学生必须按照秋季学期申请程序进行,需提交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等,2021年秋季学期享受的学生不再填报以上表格。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特殊困难学生分类管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中规范做好脱贫享受政策、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的识别,建立台账,分类归档管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规范做好识别认定、评议公示等各环节,强化档案整理、使用与归档,加强舆情应对与投诉处理工作。
(三)加强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各镇街中心校(学区)、区直各学校要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子系统春季学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目标。
(四)加强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避免错发、漏发、多发情况的发生。对于工作措施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不严导致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山亭区教体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