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教体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249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标  题:【招生信息】2023年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 效力状态:有效

【招生信息】2023年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温馨提示: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现对2023年招生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您按照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留意线上报名平台的审核进度,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如有问题,可及时拨打各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3〕8号)文件精神和《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教体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订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招

生

范围

一、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北校区(原山亭区第四实验小学):东为东山亭社区、西为柴林社区和郭庄社区、南为抱犊路北、北为汉诺路南,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南校区(原南庄小学):抱犊崮路以南街道驻地社区、南庄管区辖区内自然村、海子社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9日

报名方式




一、 网络报名


二、 线下报名



网络

报名

(一)操作流程


1.手机安卓系统在“应用市场”、苹果系统在“App   Store”中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登陆“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入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账号或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2.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3.完善并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4.填报所属学校报名学校,提交报名。


(二)审核反馈


报名平台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家长填报信息,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线下

报名

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线下服务时间:2023年8月6日—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线下服务地点: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北校区、南校区招生办。

1.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北校区线下服务区域划分:

① 8月6日上午:东山亭社区、西山亭社区

② 8月6日下午:柴林社区、郭庄社区

③ 8月7日上午:双山社区、银山小区、百合花苑、教委宿舍

④ 8月7日下午:苹果花园、枣花园、朴山前村、石龙口

2.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南校区线下服务时间:

8月4日——8月7日

抱犊崮路以南街道驻地社区、南庄管区辖区内自然村、海子社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现场审核时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议装入一个透明文件袋,写清学生名、住址及家长电话)到学校咨询网上报名事宜,法定监护人需现场确认签字,带智能手机,便于指导在线操作。

报名基

本要求

(一)招生片区内居民儿童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1)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房产(不动产)证原件(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1)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1)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3)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注:水、电缴费记录不需要学生家庭提供,由招生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1)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属于库区移民的,提供库区补贴银行发放凭证(至少提供近一年的流水)。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1)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7.房产和户口要求:(1)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2)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3)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4)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三)救济途径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3〕8号)文件精神执行。


特别说

明

(一)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

(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三)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四)监护人完善信息后,报名平台系统因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刷新、及时上传佐证材料。建议在报名时间内,尽可能错峰填报,避免网络不畅。

(五)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招生咨询电

话

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北校区:

0632-7559187  

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南校区:

13863248061    18563261365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相关文章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