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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253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 标  题:【招生信息】2023年枣庄市第四十中学招生信息
  • 效力状态:有效

【招生信息】2023年枣庄市第四十中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招收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第三实验学校、第五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8年“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2000人,40个班级。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

1.访问方式:“爱山东”APP

请在应用市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后再选择枣庄市及对应山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对应山亭区的招生专区。

2.入学儿童申报:填写正确的学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政策解读》、《报名诚信承诺书》;选择对应的升学类型;

3.申报成功后,家长需要从【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入口进行选择拟报名学校类型;根据对应情况选择符合的报名类型;

4.信息采集

(1)点击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首先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依次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学校报名】进行学校报名;

填报所属学校: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5.进度查看

点击首页页面左上角头像,进入我的页面查看报名审核进度;若报名审核未通过,请查看原因后再次进行学校填报。

二、线下报名辅助

符合入学条件但不便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现场服务。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现场咨询报名。

1.现场服务时间:8月4--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现场服务地点: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泰和路和抱犊崮路交界处)

招生条件

1.(城区)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招生范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第三实验学校、第五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购房正规发票),如购房合同属于无备案合同、无购房正规发票,需学生户籍与提供房产地址一致;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注:水、电缴费记录不需要学生家庭提供,由招生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属于库区移民的,提供库区补贴银行发放凭证(至少提供近一年的流水)。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2.(乡镇)2018“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户口小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学籍不在六年级的不予接收。

3.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

(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咨询电话:

0632——8811488;0632——5392966

救济途径: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就近的小学、初中就读;在枣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来山亭区创新创业的企业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由区教体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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