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547
- 主题分类: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 标 题:【资助政策】2023年山亭区学生资助政策
- 效力状态:有效
【资助政策】2023年山亭区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2011年11月,鲁财教[2011]96号;2011年12月枣财教[2011]7号。
资助金额:平均1200元/年,具体分三个档次,一档1000元/年,二档1200元/年,三档1400元/年。
资助范围及资助面: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资助面不低于在园幼儿的10%。
二、义教资助政策 (小学、中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政策依据:2016年1月,鲁政发[2016]1号。
资助金额:小学1000元/年,中学1250元/年。
资助范围及资助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面不低于在校寄宿生的15%。
三、高中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2007年9月,鲁政发[2007]63号;2007年9月枣政发[2007]83号。
资助金额:平均2000元/年,具体分三个档次,一档15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资助范围及资助面: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面不低于在在校生的10%。
四、中职资助政策
免学费政策依据:2013年9月,鲁财教[2013]50号;
资助范围及资助面:公办学校全部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同地区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高于标准的部分可继续收取。
资助金额:每生2000元/年.
资助范围及资助面: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全部学生,非涉农专业不低于10%。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政策依据:2008年11月,鲁政发[2008]66号;2009年5月枣政发[2009]40号。贷款金额: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教财【2023】4号文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