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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5-01392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30日
  • 标  题:【招生录取】山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简章
  • 效力状态:有效

【招生录取】山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简章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5〕27号)文件精神和《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山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研究,特制订集团各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

01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

 招收崇文路西、汇丰路东、汉诺路北、北京路南区域内居民子女、双山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02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富安大道西(含锦绣花园小区)、邾国路东、汉诺路北(含瑞和雅园小区)、青屏路南区域内居民子女,沈庄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第二部分为邾国路西、崇文路东、汉诺路北、青屏路南(含官庄社区和青苹花园小区)区域内居民子女。(该区域可自由选择第二实验学校或第五实验学校) 

03
山亭区第三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伏羲大道西、抱犊崮路北、青屏路南、山旺路东区域内居民子女,东西鲁社区和格上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第二部分是汇丰路西、伏羲大道东、汉诺路北、青屏路南区域内居民子女。(该区域可自由选择第三实验学校或第五实验学校)


04
  山亭区第五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分三部分,一部分是崇文路西、汇丰路东、北京路北、青屏路南区域内居民子女,山城街道王峪居委会居民子女。

第二部分为邾国路西、崇文路东、汉诺路北、青屏路南(含官庄社区和青苹花园小区)区域内居民子女。(该区域可自由选择第二实验学校或第五实验学校)

第三部分为汇丰路西、伏羲大道东、汉诺路北、青屏路南区域内居民子女。(该区域可自由选择第三实验学校或第五实验学校)。

二、 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应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 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7日

四、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填报的内容为准。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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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山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参照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三)线下服务

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线下服务时间:2025年8月5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00—17:00

线下服务地点: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实验学校招生办。

  五、网上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招生片区内居民儿童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由大数据匹配自动生成,不要手动添加;如果不能生成,手动添加,并上传房产(不动产)证。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2)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3)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注:水、电缴费记录由招生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属于库区移民的,提供库区补贴银行发放凭证(至少提供近一年的流水)。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簿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二)
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附带在山亭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附带在山亭区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

(4)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三)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线上报名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

2.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4.监护人完善信息后,报名平台系统因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刷新、及时上传佐证材料。建议在报名时间内,尽可能错峰填报,避免网络不畅。

5.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

    0632-8380188

    0632-8380277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

     0632-8118067 

    0632-8028255

      山亭区第三实验学校:

    0632-7551188 

    0632-7551185

       山亭区第五实验学校:

     0632-8118018

     0632-8118009

                                                                     

山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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