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1524
- 主题分类: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17日
- 标 题:山亭区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
山亭区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编制一份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的资助政策明白纸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对教育资助政策能多一分了解,对你的家庭能多一分帮助,对我区的教育事业多一分关注。
1、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公办园及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具有幼儿园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分3档,即1档1000元/年,二档1200元/年,三档1400元/年。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困生免申即享)。
资助项目二: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公办园及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标准: 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园高于同类公办园的按同类公办园标准执行,高于部分由家庭承担。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2、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项目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困生免申即享)。
资助项目四: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困生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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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高中学校
资助项目一 :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特困生免申即享)。
资助项目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 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800元/年,2档2300元/年,3档2800元/年。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困生免申即享)。
4.中等职业学校
资助项目一:免学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补助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三: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送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山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32-881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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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政策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单
我们已了解上级部门对在籍在校学生资助扶贫的相关政策,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家庭资产收入等情况,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我 不申请 申请 教育资助。
家长(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学 校: 班 级: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