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1576
-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月)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月)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月)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1 | 370406202400001 | 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4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卢山口对孙成义驾驶的鲁DE7293(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玉利15040517026、刘明海15040517059向孙成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E7293(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0900mm、宽2550mm、高375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0900mm、宽2550mm、高4200mm),擅自加高(4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鹏嘉翔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2 | 370406202400002 | 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4日 10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常山村附近对王强驾驶的鲁DC5772(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王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C5772(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头,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1100mm、宽2550mm、高358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1100mm、宽2550mm、高3980mm),擅自加高(4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3 | 370406202400003 | 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4年01月05日 12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徐庄枣树岭附近对王伟驾驶的鲁H120G3(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王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驾驶员王伟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得知车辆所有人是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王伟是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车今天从山亭拉的电动车送到安徽,运费3300元,一直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当事 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调查,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为。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的行为。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4 | 370406202400004 | 微山县晟祥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07日 11时27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店子镇加油站对王贺驾驶的鲁H595F6(黄色)鲁HV7V6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王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王贺驾驶鲁H595F6(黄色)鲁HV7V6挂(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煤,货物高出货箱栏板,加盖篷布了车箱前两侧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微山县晟祥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5 | 370406202400005 | 费县银通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07日 12时0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北庄非现场南30米对蔡成宝驾驶的鲁Q7324G(黄色)鲁QGH82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蔡成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蔡成宝驾驶鲁Q7324G(黄色)鲁QGH82挂(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树皮木渣,货物高出货箱栏板,加盖篷布了四周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费县银通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6 | 370406202400006 | 山东亿通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07日 11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山亭三叉路口西100米对张桂明驾驶的鲁DJ6632(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张桂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张桂明驾驶鲁DJ6632(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料,货物高出货箱栏板,加盖篷布了后尾部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亿通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7 | 370406202400007 | 枣庄市广顺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09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凫城镇红绿灯附近对武磊驾驶的鲁DK6891(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武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武磊驾驶鲁DK6891(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头,货物高出货箱栏板,车尾后部没有盖严篷布,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广顺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8 | 370406202400008 | 枣庄市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8日 18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张庄村附近对刘静驾驶的鲁DA8969(黄色)鲁DCA90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玉利15040517026、刘明海15040517059向刘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A8969(黄色)鲁DCA90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5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4030mm),擅自加高(48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9 | 370406202400009 | 枣庄市天润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2年04月11日 13时02分,鲁DE8973(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20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天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安文龙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天润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天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500 |
10 | 370406202400010 | 山东盛都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9日 14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红绿灯北300米对陈绪良驾驶的鲁JE0956(黄色)鲁JT35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陈绪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JE0956(黄色)鲁JT357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9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300mm),擅自加高(4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盛都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1 | 370406202400011 | 新泰市兄弟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9日 14时1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红绿灯北300米对李占深驾驶的鲁JE7563(黄色)鲁QF45D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李占深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JE7563(黄色)鲁QF45D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9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200mm),擅自加高3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新泰市兄弟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2 | 370406202400012 | 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2年05月24日 20时57分,鲁DK6516(黄色)鲁DQG05挂(黄色)通过店子检测点(S313线K29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9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95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张士朋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500 |
13 | 370406202400013 |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9日 15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焦山头村附近对王金驾驶的鲁DJ2586(黄色)鲁DPA1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田伟15040517038向王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J2586(黄色)鲁DPA1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比对,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4 | 370406202400014 |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9日 15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焦山头村附近对乔莲伟驾驶的鲁DE9916(黄色)鲁DLR9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乔莲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E9916(黄色)鲁DLR96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9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080mm),擅自加高(18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5 | 370406202400015 | 商齐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8日 18时0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张庄村口附近对张洪锁驾驶的鲁DD5020(黄色)鲁DDJ0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洪锁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D5020(黄色)鲁DDJ07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沙,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比对,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商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6 | 370406202400016 | 金乡县东晟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5日 14时3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桑村连银山路口对侯仰慧驾驶的鲁H11Z18(黄色)鲁HX2Q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侯仰慧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H11Z18(黄色)鲁HX2Q6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矿砂,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8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300mm),擅自加高(5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金乡县东晟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7 | 370406202400017 | 嘉祥东信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05日 14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桑村连银山路口对张鲁慧驾驶的鲁H09P18(黄色)鲁HW2A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张鲁慧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H09P18(黄色)鲁HW2A9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沙,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9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300mm),擅自加高(4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嘉祥东信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18 | 370406202400018 | 枣庄市运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15日 11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桑村王庙村红绿灯东100米对钱修超驾驶的鲁DE9669(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钱修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钱修超驾驶鲁DE9669(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子,货物高出货箱栏板,加盖篷布了车尾后部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运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19 | 370406202400019 | 泰安市吉峰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09月18日 03时52分,鲁JB9825(黄色)冀GRW6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5.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20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泰安市吉峰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李安磊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泰安市吉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泰安市吉峰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20 | 370406202400020 | 阳信卓旭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09月08日 08时37分,鲁MED817(黄色)鲁M57Z8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6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规定:超限电子检测设另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重为 53.770吨,另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77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阳信卓旭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郭凤滨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阳信卓旭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委托书》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阳信卓旭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21 | 370406202400021 | 微山兴宇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15日 15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凤仪门东200米处对伊籽屹驾驶的鲁H90X18(黄色)鲁DMN2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伊籽屹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H90X18(黄色)鲁DMN29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水渣,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勘验,测量结果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29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3000mm、宽2550mm、高3450mm),擅自加高(5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微山兴宇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22 | 370406202400022 | 李玉龙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04月15日 18时12分,鲁DZ8592(黄色)重型普通货车通过店子检测点(S313线K29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1.2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25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李玉龙,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李玉龙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李玉龙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李玉龙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23 | 370406202400023 | 李玉龙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2年12月26日 09时00分,鲁DZ8592(黄色)重型普通货车通过店子检测点(S313线K29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3.9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90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李玉龙,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李玉龙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李玉龙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李玉龙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500 |
24 | 370406202400024 | 商丘豫源运输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2024年01月19日 12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凫城红绿灯南200米处对刘魁驾驶的豫NG6719(黄色)豫NCK9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刘魁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刘魁驾驶豫NG6719(黄色)豫NCK99挂(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子,货物高出货箱栏板,有加盖篷布,车箱前侧和尾部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商丘豫源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25 | 370406202400025 |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12月29日 11时20分,鲁DD2205(黄色)鲁DGF50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1.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40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6000 |
26 | 370406202400026 |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12月31日 17时33分,鲁DD2258(黄色)鲁DJL52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4.1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5.15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7500 |
27 | 370406202400027 |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10日 13时32分,鲁DD2258(黄色)鲁DJL52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1.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35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6000 |
28 | 370406202400028 |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01日 11时03分,鲁DD2258(黄色)鲁DJL52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0.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1.20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500 |
29 | 370406202400029 |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09日 10时34分,鲁DD2258(黄色)鲁DJL52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0.7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1.70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500 |
30 | 370406202400030 | 枣庄雷霆物流有限公司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2024年01月22日 11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G518与枣济公路十字路口对张月峰驾驶的鲁DJ003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张月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鲁DJ0031(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执法人员对该车 进行了现场比对,显示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的照片明显不符,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经勘验,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1100mm宽2500mm高351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1100mm宽2500mm高3710mm,擅自加高200mm。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雷霆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31 | 370406202400032 | 山东省枣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 2024年01月22日 17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朱庄村对黄礼智驾驶的鲁DD3970(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黄礼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线路牌》上核定的经营范围是枣庄到南通(省际班车客运),起点是枣庄汽车总站讫点是南通汽车站一类班线,中途无停靠点。该车实际在山亭区朱庄村被查处的,此处非规定的线路。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线路牌、证件复印件、视频资料。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省枣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32 | 370406202400033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14日 21时34分,鲁DK1285(黄色)鲁DKL31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5.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35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宋敬会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33 | 370406202400034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10日 22时23分,鲁DK2869(黄色)鲁DGK1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500吨。执法人员侯玉利15040517026、刘明海1504051705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宋敬会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34 | 370406202400035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09日 17时17分,鲁DK5553(黄色)鲁DKP1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9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950吨。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宋敬会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35 | 370406202400036 | 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12月30日 16时52分,鲁DK6625(黄色)重型仓栅式货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2.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350吨。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栗二孩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36 | 370406202400037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4年01月02日 22时09分,鲁DE8313(黄色)鲁DLK1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2.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000吨。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白亚楠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37 | 370406202400038 | 滕州名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2023年09月01日 22时30分,鲁DH9098(黄色)重型仓栅式货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车货总重为21.2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8.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200吨。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滕州名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诉申辩的权利。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王振懿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滕州名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滕州名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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