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0159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2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2日)
|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2日) |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 1 | 370406202500001 | 田忠军 |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 2024年06月16日 04时12分,2024年06月19日04时07分,2024年06月21日04时26分,鲁DA5872(黄色)通过水泉检测点(S103线K20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2轴车辆。经执法人员审核视频监控数据确认该车3次途径超限检测点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车辆驾驶人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属公司是枣庄市山亭区顺平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对以上事实无异议。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田忠军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田忠军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田忠军存在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 |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2 | 370406202500002 | 枣庄佳富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1月02日 15时59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市交通支队在西集卢山口水泥厂附近对赵富德驾驶的鲁DC1795(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赵富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C1795(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货箱栏板加高43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佳富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3 | 370406202500003 | 张茂峰 |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 2024年07月10日 13时48分,鲁DC9921(黄色)鲁DHK71挂(黄色)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经执法人员审核视频监控数据确认该车途径超限检测点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车辆驾驶人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田伟15040517038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属公司是枣庄市伏里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张茂峰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张茂峰对以上事实无异议。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张茂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张茂峰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张茂峰存在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 |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 4 | 370406202500004 | 山东名扬轿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1月08日 08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邾国路金鹏电动车店附近对徐立生驾驶的鲁RS0145(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徐立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RS0145(黄色),拉载货物为电动四轮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200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3300mm,加长1300mm,与《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名扬轿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5 | 370406202500005 | 孙井宽 |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 2024年04月16日 04时27分,2024年04月27日 21时57分,鲁DE8315(黄色)鲁DRF76挂(黄色)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经执法人员审核视频监控数据确认该车2次途径超限检测点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车辆驾驶人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属公司是枣庄市东畅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孙井宽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孙井宽对以上事实无异议。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孙井宽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孙井宽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孙井宽存在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 |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000 |
| 6 | 370406202500006 | 汶上县东旺物流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2025年01月10日 11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山亭汽车站南150米对张纪顺驾驶的鲁H88A46(黄色)鲁H5682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纪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H88A46(黄色)《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H5682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水泥板,从峄城运到淄博,运费2400元。汶上县东旺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H5682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汶上县东旺物流有限公司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 7 | J370406202500001 | 山东巴士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 2025年01月03日 17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枣树岭村路段对韩邦金驾驶的鲁Q517SE(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田伟15040517038向韩邦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该车包车牌是临沂至山亭,有效期是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4日,途径地是白彦、费县、枣庄,经询问,该车拉威海上车乘客4人,认定该车为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线路牌、证件复印件、视频资料。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山东巴士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 8 | J370406202500002 | 四川胜海玖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2025年01月10日 11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山亭海子社区红绿灯东100米对邓存才驾驶的鲁AF6728(黄色)川Q2014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邓存才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AF6728(黄色)《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川Q2014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塔吊,从东营运到薛城区,运费2600元。四川胜海玖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川Q2014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证据:询问笔录、影像资料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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