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0185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
|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 |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 1 | 370406202500007 | 徐州程翔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1月13日 12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伏里村驻地对刘含永驾驶的苏CPZ585(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刘含永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苏CPZ585(黄色),拉载货物为商品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1995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2995mm,加长10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徐州程翔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2 | 370406202500008 | 长春市新悦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1月13日 12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伏里村驻地对刘大群驾驶的吉AW5755(黄色)吉AZ66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刘大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吉AW5755(黄色)吉AZ667挂(黄色),拉载货物为商品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吉AZ66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1915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2915mm,加长10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长春市新悦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3 | 370406202500009 | 杨列宁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2025年01月14日 11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冯卯镇温庄路口东100米处对杨列宁驾驶的苏F39EF2(蓝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杨列宁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上载有1名乘客。经询问驾驶员杨列宁得知:该车所有人是杨列宁。使用电话号码13485117829与乘客联系。此次拉载1名乘客从鹁鸽崖到南通,协商车费150元,到目的地支付。途径冯卯镇温庄路口东100米处被执法人员检查相关证件,驾驶员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杨列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4 | 370406202500010 | 延安龙禹运输有限公司 | 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 2025年01月06日 15时04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北官庄村对张得美驾驶的陕J8023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张得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装载柴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该车驾驶员张得美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王立广未能提供危险品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经询问押运员王立广得知,此次装载柴油从西集到善崮,该车押运员王立广(身份证号:370406197004220517)没有押运员资格证从事押运工作是第一次。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延安龙禹运输有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的行为。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40000 |
| 5 | 370406202500013 | 枣庄市绿城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1月15日 07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市交通支队在西集镇与邹坞镇交界处路东对王保龙驾驶的鲁DC2188(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瑞林15040517036、杨清龙15040517027向王保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C2188(黄色),拉载货物为石头,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车尾及两侧货箱栏板加高6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绿城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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