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0742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1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14日-4月2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14日-4月20日)
|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14日-4月20日) |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 1 | 370406202500117 | 济宁宏颜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11日 16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老红路灯西300米对孙志生驾驶的鲁H11P83(黄色)鲁HW70U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孙志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11P83(黄色)鲁HW70U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帆布)固定加高33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济宁宏颜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2 | 370406202500118 | 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11日 16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老红绿灯西200米对张祥东驾驶的鲁H12F80(黄色)鲁H2DL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祥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12F80(黄色)鲁H2DL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36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3 | 370406202500119 | 徐化奎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3日 12时1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工业园门口对徐化奎驾驶的鲁DD75585(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徐化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徐化奎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3日 10:51:05从枣庄市山亭区***拉载乘客送到枣庄市山亭区***,已支付4.30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徐化奎已注册滴龄108天,累计完成1478单,近30天累计流水2933.98元。该车驾驶员徐化奎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75585(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徐化奎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徐化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4 | 370406202500120 | 邵振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3日 15时04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S103凫城镇焦山头村处对邵振驾驶的鲁DF22299(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邵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邵振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 4月12日22时37分, 从枣庄市山亭区银山小区到青春往事主题烧烤成,已支付4.9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40天,累计完成123单,近30天累计流水881.51元。该车驾驶员邵振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F22299(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邵振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邵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5 | 370406202500121 | 嘉祥祥丰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13日 14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甘辉加油站对朱银宝驾驶的鲁H80K01(黄色)鲁HF48N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朱银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80K01(黄色)鲁HF48N挂(黄色),拉载货物为铁,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32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嘉祥祥丰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6 | 370406202500122 | 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3月04日 09时58分,鲁DK8100(黄色)鲁DRY71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5.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6.6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马镇洲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4800 |
| 7 | 370406202500123 | 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2月19日 03时42分,鲁DK8100(黄色)鲁DRY71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6.6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7.6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马镇洲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东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100 |
| 8 | 370406202500124 | 曲阜交泰达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16日 08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城办事处海子社区红绿灯南20米对方锐驾驶的鲁H138Z7(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方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138Z7(黄色),拉载货物为电动四轮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200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3200mm,加长12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曲阜交泰达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9 | 370406202500125 | 李凤国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6日 13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城街道凤仪门南200米路东对李凤国驾驶的鲁DF16290(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李凤国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凤国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6日13时02分39秒从山亭梦金园银河珠宝到枣庄市山亭区九鼎莲花,支付5.66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2923天,累计完成1949单,近30天累计流水2496.45元。该车驾驶员李凤国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F16290(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李凤国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李凤国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0 | 370406202500126 | 宋昌林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7日 11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店韩路西集红绿灯对宋昌林驾驶的鲁DF79006(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宋昌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宋昌林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6日20时58分01秒,从枣庄市市中区某地到中央公馆A座,支付4.3元 。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57天,累计完成18单,近30天累计流水113.82元。该车驾驶员宋昌林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F79006(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宋昌林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宋昌林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1 | 370406202500127 | 孙成龙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7日 14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香港街西头对孙成龙驾驶的鲁DDJ5760(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孙成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孙成龙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7日 14:00:24 从金飞驾校服务大厅拉载乘客送到百家兴酒店(山亭商贸城店),已支付8.03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孙成龙已注册滴龄424天,累计完成689单,近30天累计流水193.97元。该车驾驶员孙成龙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J5760(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孙成龙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孙成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2 | 370406202500128 | 房建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7日 15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佳信停车场西50米处对房建驾驶的鲁DF98991(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房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房建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5日20时55分49秒在酒别重逢(山亭店)到山亭汽车总站,支付5.64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138天,累计完成336单,近30天累计流水1045.83元。该车驾驶员房建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F98991(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房建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房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3 | 370406202500129 | 闫先锋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17日 15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贵诚超市东100米处对闫先锋驾驶的鲁DRG002(蓝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闫先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闫先锋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17日14:28:24从翼云石头部落-南门拉载乘客送到江南糕点(山亭旗舰店),已支付10.23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闫先锋已注册滴龄30天,累计完成42单,近30天累计流水741.22元。该车驾驶员闫先锋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RG002(蓝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闫先锋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闫先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4 | J370406202500027 | 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3月13日 20时35分,鲁DD8280(黄色)鲁DEX12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水泉检测点(S103线K20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0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0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郑健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50 |
相关文章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