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0759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8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
|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 |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 1 | 370406202400337 | 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3年09月02日 18时36分,鲁DK1326(黄色)鲁DQF5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1.0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2.0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赵福勤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荣耀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800 |
| 2 | 370406202500130 | 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3月19日 02时15分,鲁DK7655(黄色)鲁DGD75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0.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1.6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李明仁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650 |
| 3 | 370406202500131 | 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2月18日 23时36分,鲁DC3763(黄色)鲁DGN3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3.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4.8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甘磊磊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神华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4200 |
| 4 | 370406202500132 | 崔洪礼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21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桑村镇公园充电处对崔洪礼驾驶的鲁DD98949(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崔洪礼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崔洪礼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21日 06:05:50 从斗城东陡城水一方洗浴超市拉载乘客送到滕州东站,已支付21.84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崔洪礼已注册滴龄1867天,累计完成840单,近30天累计流水1005.24元。该车驾驶员崔洪礼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98949(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崔洪礼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崔洪礼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5 | 370406202500133 | 张涛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21日 11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新源路苹果花园门口对张涛驾驶的鲁DD31014(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张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涛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最近一单为2025年02月04日 01:44:50 从枣庄双子星恒太城-7号门(枣庄薛城双子星店旁)拉载乘客送到薛城区-兴国路人才公寓,已支付9.98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张涛已注册滴龄2067天,累计完成974单。该车驾驶员张涛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31014(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张涛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张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6 | 370406202500134 | 朱娜娜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21日 10时1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城头工业园附近对朱娜娜驾驶的鲁DD93197(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朱娜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朱娜娜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21日 08:00:37 从山亭区人民法院城头人民法庭拉载乘客送到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人民政府,已支付4.30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朱娜娜已注册滴龄710天,累计完成1181单,近30天累计流水501.10元。该车驾驶员朱娜娜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93197(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朱娜娜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朱娜娜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7 | 370406202500135 | 郑祥华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19日 17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刘庄村红绿灯附近对张敬钰驾驶的鲁Q370PB(黄色)鲁QJ1D3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张敬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370PB(黄色)鲁QJ1D3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53.9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郑祥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8 | 370406202500136 | 王坤启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3月21日 22时15分,鲁DC6882(黄色)鲁DQB11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3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王坤启,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王坤启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王坤启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50 |
| 9 | 370406202500137 | 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22日 08时58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城街道枣树岭路段对李国青驾驶的湘A8C793(黄色)湘A797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李国青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挂车湘A7979挂(黄色)前端两侧,擅自改变扭锁固定装置,将2处锁扣改装为螺丝结构,用于固定箱体拉载货物。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10 | 370406202500138 | 临沂祥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4月07日 22时39分,鲁Q351JG(黄色)重型自卸货车通过西集检测点(G518线K249+882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90.0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4.0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临沂祥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董业军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临沂祥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7000 |
| 11 | 370406202500139 | 枣庄吉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2月23日 19时52分,鲁DC0959(黄色)重型自卸货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83.8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7.8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吉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连伟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吉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23500 |
| 12 | 370406202500140 | 胡镇南 |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 2025年03月18日 23时19分,鲁DD6391(黄色)鲁DMW93挂(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经执法人员审核视频监控数据确认该车途径超限检测点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车辆驾驶人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属公司是枣庄永晟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胡镇南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胡镇南对以上事实无异议。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胡镇南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胡镇南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胡镇南存在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 |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 13 | 370406202500142 | 滕州润其广商贸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4月24日 09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S320山亭融跃肉联厂路南对李向平驾驶的鲁DZ5332(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刘明海15040517059向李向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Z5332(黄色)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尺寸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车外廓尺寸为(长11995mm、宽255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2345mm、宽2650mm),加长(350mm)、加宽(1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滕州润其广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 14 | 370406202500143 | 孙伟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4月25日 15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海洋服装厂门口对孙伟驾驶的鲁DDE6620(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孙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孙伟通过花小猪司机端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4月25日 14:55:56 从九鼎莲花-8号楼拉载乘客送到龙珠-百合花苑,已支付5.81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今日累计完成5单,今日累计流水38.68元。该车驾驶员孙伟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E6620(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孙伟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孙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 15 | J370406202500028 | 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3月04日 14时09分,鲁DK2880(黄色)鲁DEL5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桑村检测点(X023线K12+198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6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吴新立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富山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50 |
| 16 | J370406202500029 | 枣庄广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4月05日 03时04分,鲁DE7252(黄色)鲁DJU26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80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广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袁彬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广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750 |
相关文章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