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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5-00941
  •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26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5月5日-5月1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5月5日-5月11日)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5月5日—5月11日)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罚款金额(元)
1 370406202500146 邹城市通运物资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2日 16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马洪线红绿灯南50米对周生贵驾驶的鲁H79R85(黄色)鲁HD3M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周生贵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79R85(黄色)鲁HD3M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28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邹城市通运物资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 370406202500147 济宁市鼎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2日 16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连云山建材路口东30米对董海涛驾驶的鲁H956V0(黄色)鲁HG8J4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董海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 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956V0(黄色)鲁HG8J4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汽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鲁HG8J4挂(黄色)《行 驶证》、《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200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3600mm,加长1600mm,与《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济宁市鼎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3 370406202500148 枣庄市佳宇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3日 12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红绿灯处对孙海庭驾驶的鲁DC7092(黄色)鲁DNE9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孙海庭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C7092(黄色)鲁DNE97挂(黄色),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挂车前端两侧,擅自改变扭锁固定装置,将扭锁固定装置处锁扣改装为螺丝结构,用于固定箱体拉载货物。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佳宇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4 370406202500149 临沂运恒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5日 11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翼云科创园北门对李贞超驾驶的鲁Q708DN(黄色)鲁Q5LR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李贞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 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708DN(黄色)鲁Q5LR7挂(黄色),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7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7480mm,加长373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临沂运恒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5 370406202500150 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5日 12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山亭村钉子路口东200米对李晓东驾驶的鲁Q206KQ(黄色)鲁Q6RW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李晓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 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206KQ(黄色)鲁Q6RW9挂(黄色),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7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7500mm,加长37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6 370406202500151 枣庄市宏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 2025年05月05日 10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宝莱小区门口对杨传胜驾驶的鲁D2519学(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杨传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教练员杨传胜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枣庄市教练车训练路线行可证》,经调查鲁D2519学(黄色)车辆属于枣庄市宏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是枣庄市宏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聘用的人员,核定的培训场地为宏通驾校右转-石玲璐-北环外-青檀北路-中兴大道-北山路口返回,现实际在山亭区北京路培训了3天,共培训学员3名。未收取费用。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市宏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7 370406202500152 薛伟民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4日 10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凤仪门处对薛伟民驾驶的鲁DD83979(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薛伟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薛伟民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5月04日 08:49:32从枣庄西站-站前广场西侧拉载乘客送到山亭汽车总站,已支付85.77元。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薛伟民已注册滴龄1474天,累计完成1182单,近30天累计流水2754.11元。该车驾驶员薛伟民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83979(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薛伟民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薛伟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8 370406202500153 房振刚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3日 17时5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金飞驾校门口对房振刚驾驶的鲁DD12183(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房振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房振刚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6时29分28秒从长寿面馆(振兴路店)到润泽嘉苑西门,已支付67.92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347天,累计完成2324单,近30天累计流水400.31元。该车驾驶员房振刚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12183(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房振刚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房振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9 370406202500154 刘振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4日 15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丰泽银苑世家充电站对刘振驾驶的鲁DDN9981(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刘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振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5月04日14:50:42准备从丰泽湖银苑世家C区-南门拉载乘客送到大圣不锈钢,在被执法人员查处后,乘客通过平台客服取消了该行程。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刘振已注册滴龄366天,累计完成4805单,近30天累计流水4657.97元。该车驾驶员刘振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N9981(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刘振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刘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10 370406202500155 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7日 08时27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凫城田庄村路段对孔建中驾驶的鲁H719Q0(黄色)鲁H3WJ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孔建中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719Q0(黄色)鲁H3WJ6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3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1 370406202500156 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张庄镇牛角峪对丰茂生驾驶的鲁H15K02(黄色)鲁HA23Z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丰茂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15K02(黄色)鲁HA23Z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3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2 370406202500157 郭全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7日 13时1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抱犊崮路九鼎莲花小区门口对郭全驾驶的鲁DDJ6681(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郭全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郭全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5月07日 11:14:29  从枣庄市消防救援局枣曹路特勤站拉载乘客送到枣庄市山亭区***,已支付62.60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郭全已注册滴龄769天,累计完成324单,近30天累计流水1057.50元。该车驾驶员郭全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J6681(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郭全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郭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13 370406202500158 徐贺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7日 14时04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富安大道锦绣花园南门对徐贺驾驶的鲁DDD7687(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徐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徐贺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5月07日13时22分从下大泉到瑞和雅园体验中心,已支付4.74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1687天,累计完成1814单,近30天累计流水1315元。该车驾驶员徐贺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D7687(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徐贺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徐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14 370406202500159 韩明志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7日 13时2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欧情豪厅西墙附近对韩明志驾驶的鲁DQR106(蓝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韩明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韩明志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2025年05月07日11时44分22秒从东鲁社区超市到灵芝湖社区36号楼,已支付4.90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377天,累计完成697单,近30天累计流水1513.75元。该车驾驶员韩明志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QR106(蓝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韩明志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韩明志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15 370406202500160 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4月05日 18时55分,鲁DA2180(黄色)鲁DCZ70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6.5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7.550吨。执法人员刘星15040517015、张艳宏1504051701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沈清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8500
16 370406202500161 王兆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5月07日 21时03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S320桑村与城头红绿灯处对王兆栋驾驶的鲁DD59385(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尚先堂15040517010、宋乐岭15040517009向王兆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王兆栋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准备从枣庄市滕州奥体华府拉载乘客送到周庄小学,在被执法人员查处后,乘客通过平台客服取消了该行程。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271天,累计完成1667单,近30天累计流水863.44元。该车驾驶员王兆栋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59385(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王兆栋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王兆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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