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0978
-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日-6月8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日-6月8日)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日-6月8日)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1 | 370406202500203 | 鲁子明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3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镇伏里村驻地对鲁子明驾驶的宁AQ2756(黄色)宁AUD3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鲁子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宁AQ2756(黄色)宁AUD36挂(黄色),拉载货物为商品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宁AUD3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37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4700mm,加长95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鲁子明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2 | 370406202500204 | 山东创信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1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城街道北官庄村驻地对陈志成驾驶的鲁JG7377(黄色)鲁JCJ61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陈志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挂车鲁JCJ61挂(黄色)前端两侧,擅自改变扭锁固定装置,将2处锁扣改装为螺丝结构,用于固定箱体拉载货物。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山东创信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3 | 370406202500205 | 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8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交警队红路灯西100米对贾红庄驾驶的豫HV3265(黄色)豫HEJ92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贾红庄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豫HV3265(黄色)豫HEJ92挂(黄色),拉载货物为化肥,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66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4 | 370406202500206 | 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8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交警队红绿灯西100米对陈超凡驾驶的豫HP0769(黄色)豫HUM7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陈超凡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豫HP0769(黄色)豫HUM79挂(黄色),拉载货物为化肥,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7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5 | 370406202500207 | 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8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交警队红路灯西100米对周正锐驾驶的豫HK8879(黄色)豫HXG6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周正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豫HK8879(黄色)豫HXG69挂(黄色),拉载货物为化肥,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66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武陟县恒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6 | 370406202500208 | 肥东致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2日 17时4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长安4S店门口对隋云喜驾驶的皖AN5986(黄色)皖A52Z3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隋云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皖A52Z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174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5280mm,加长354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肥东致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7 | 370406202500209 | 枣庄上亿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2025年06月02日 18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山亭郭庄社区门口对周鸿宇驾驶的鲁DC0375(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周鸿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周鸿宇驾驶鲁DC0375(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建筑垃圾,货物高出货箱栏板,有加盖篷布,车尾后部没有盖严,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上亿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8 | 370406202500210 | 枣庄聚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04日 10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马洪线对刘时军驾驶的鲁DD6291(黄色)鲁DRH68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刘时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D6291(黄色)鲁DRH68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渣土,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39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聚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9 | 370406202500211 | 周金来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2025年06月04日 19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非现场南红绿灯对周金来驾驶的鲁DD89625(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周金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周金来通过滴滴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最近一单是2025年06月04日18时40分从枣庄吾悦广场北门到枣庄学院南门。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166天,累计完成389单,近30天累计流水593.33元。该车驾驶员周金来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89625(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周金来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周金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10 | 370406202500212 | 枣庄市路凯运输有限公司 |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4月09日 00时29分,鲁DD5509(黄色)鲁DHT87挂(黄色)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8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2.576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3.576吨,超限率48.11%。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路凯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聪贤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路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6900 |
11 | J370406202500031 | 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4月26日 18时43分,鲁DJ2296(黄色)鲁DRL16挂(黄色)通过桑村检测点(X023线K12+198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1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150吨,超限率10.51%。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黄帮付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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