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1067
-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金额(元) |
1 | 370406202500228 | 濮阳市宝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2025年06月22日 18时3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桑村镇艾湖村驻地对宋乐成驾驶的豫J92929(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宋乐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该车驾驶员宋乐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得知车辆所有人是濮阳市宝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宋乐成是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车今天从山亭拉的64方保温材料送到中新科技公司,运费700元。宋乐成《从业资格证》2024年05月31日到期后一直未重新办理。当事 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调查,濮阳市宝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为。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濮阳市宝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的行为。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3000 |
2 | 370406202500229 | 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23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长城4S店对过对陈贵国驾驶的鲁H38Q10(黄色)鲁HG1Q4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陈贵国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38Q10(黄色)鲁HG1Q4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4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3 | 370406202500230 | 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23日 10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长城4S店对过对聂树成驾驶的鲁H70Z17(黄色)鲁HK5Y8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聂树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70Z17(黄色)鲁HK5Y8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熟料,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36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曲阜市煜申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4 | 370406202500231 | 枣庄市润鸿物流有限公司 |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 2025年06月06日 20时15分,鲁DJ5988(黄色)鲁DMQ58挂(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400吨,超限率21.22%。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润鸿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周旭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润鸿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500 |
5 | 370406202500232 | 枣庄市启程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23日 10时5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城街道抱犊崮路对褚洪军驾驶的鲁DC875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褚洪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C8751(黄色),拉载货物为污泥,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25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市启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6 | 370406202500233 | 徐厚行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23日 12时5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枣庄市交通运输支队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山东石化859加油站处路西对李春明驾驶的鲁DN0606(黄色)鲁DMC7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李春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MC75挂(黄色)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950mm。此挂车现龙骨架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5900mm,加长19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徐厚行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7 | 370406202500234 | 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 |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 2024年02月27日 18时09分,鲁DK1599(黄色)鲁DNN22挂(黄色)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经执法人员审核视频监控数据确认该车途径超限检测点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车辆驾驶人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属公司是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方式干扰检测。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对以上事实无异议。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孙峰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鲁祥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 |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8 | 370406202500235 | 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2025年06月24日 12时37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枣庄市交通运输支队执法人员在山亭南收费站出口对李军驾驶的鲁DJ1810(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李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J1810(黄色)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外廓尺寸为高375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高4400mm,两侧货箱栏板通过焊接加高6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华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5000 |
9 | 370406202500236 | 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2025年06月27日 10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北庄镇青石岭村驻地对李洋驾驶的鲁DD5676(黄色)鲁D91L3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李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DD5676(黄色)《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D91L3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2件机床,从滕州运到黄岛,运费2500元左右。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D91L3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5676(黄色)、鲁D91L3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李洋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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